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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用“金龟”诈骗

(2006-09-06 09:58:25)
分类: 【警方提示】
警惕有人用“金龟”诈骗『警方提示』
 
警惕有人用“金龟”诈骗
 
□ 肖玉君 王采文
 
       时至今日,60岁的张老汉讲起9月1日发上的事情还心有余悸,要不是家人的提醒,险些吃了大亏。
 
       张老汉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9月1日那天,张老汉下地干活期间,遇见两名男子手拿一个类似探测仪的东西在地里转悠,棒体不听得发出嘟嘟的声音。二人自称是某勘测公司的员工,正在这里探测地下的宝物。并说张老汉如能挖出宝物就归张老汉所有。动了心的张老汉连忙拿起工具挖了起来。“哎呀,你看那是什么”,突然间,两名男子叫了起来,“金龟,这金龟少说也得值几百万,地下宝物属国家所有,想要的话给我们一百万,我们就装不知道或是没看见。”“我那有这么多钱”,“那就归我们,我们给你四十万元。”“不行,五十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那两名男子同意给张老汉四十二万元。此时两位男子又开口说话了,“我们得回公司向领导汇报此事,金龟先放在你这,待领导同意后,我们在过来拿钱取回金龟。不过你先拿1000元钱,我们回去打点打点领导,顺便作为我们来回的路费。”发大财了,美滋滋的张老汉急忙返回家中取钱。
 
       回到家中,高兴的张老汉把这大喜事告诉家人,想家人一起分享发财的喜悦。哪有那么美的事情,家里人感到事情不对劲,两个人肯定是骗子。在家人的劝说下,张老汉急忙向丰南警方报案。
 
       丰南区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两人带回审查。二人分别叫吴某、周某,想借“挖宝”来骗取钱财,刚到丰南不久,第一宗“买卖”还没有做成就被丰南警方抓获。原来二人持假的金属探测仪,骗说他人地下有宝物,在他人挖掘之时,趁人不备将假金龟丢入坑中,然后进行诈骗。目前,丰南警方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天下不会掉馅饼,当遇到事情时,多问几个为什么,切莫贪一时便宜,而吃了大亏。
警惕有人用“金龟”诈骗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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