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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公约》防君子不防小人

(2007-08-21 19:41:29)
标签:

人文/历史

题记:
 
任何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这约那约,
 
本质上都不过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博客公约》防君子不防小人

 

今日报载:

 

来自人民网、新浪网等14家博客服务提供者的代表签署了《公约》,以行业自律方式共同营造“绿色”环境,推动博客服务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以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原则,旨在通过规范互联网博客服务,推进博客健康蓬勃发展。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共四章19条,进一步明确了博客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对博客服务提供者提出了要求,诸如博客服务提供者要与博客用户签订服务协议,要求客用户文明守法对跟贴内容加强管理;博客服务提供者要在博客网站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窗口,接受社会公众对博客内容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公约》明确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提供实名注册,为实名博客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打造实名博客精品,同时,切实保障实名博客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用户资料。

 

《日内瓦公约》您知道吧?就是当初由将近200个国家共同签署的、后又有差不多20个国家公然践踏的那个著名的国际公约。

 

今儿又出了个中国互联网的《博客公约》。

 

别管是公约、母约,抓不住耗子就是瞎曰。公约就像是守则,比如“不随地吐痰”,从《小学生守则》到《中学生守则》都有明文规定,结果如何呢?就是吐口痰罚5块钱,都有人递过一张10块的钞票接着又吐一口然后告诉你“不用找钱了”。

 

作恶成本低,作恶的人必然多。博客实名制管不了多大的用,举个例子:有人实名注册了博客,某日其博客上公然出现诋毁漫骂他人的文字,即便随后你找上门去,对方完全可以振振有辞将自己的责任如此这般推得一干二净:不是我干的,我的博客密码是250,很多人都知道,肯定是有人盗用我的密码登陆我博客发的贴……

 

有辙吗?没辙。

 

不立法,就不能真正惩治;不惩治,就无法真正根除。

 

花园草坪外的那扇独门,防君子不防小人——所谓公约对君子没必要,对小人也没约束,所以结果多半只有俩字: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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