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生活到处都是脑筋急转弯儿。
网站上有个法律咨询的栏目,任何人有相关疑问都可以贴出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答疑解惑,普通网友也可以跟着掺和。
最新的一个咨询问题是:我们单位因为公事请一单位的负责人吃饭,在喝酒过程中,对方呕吐发生窒息死亡,我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参加吃饭的个人有什么责任?
按说这事已经足够蹊跷的了,您再看看全部5个跟贴都是怎么答复的——
第1位秦姓律师很干脆地回答:你们没有法律责任。
第2位叶姓律师显然更细致一些:请问此死亡原因是否已鉴定出?是否是因喝酒太多导致呕吐而窒息。如果是,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3位普通网友循循善诱:请客吃饭喝酒时,不能硬劝酒或拼酒,应该适可而止,以免发生意外。
第4位普通网友充满人性化:应算工伤!
最后一位普通网友的回复极度温馨:请咨询律师。
我在想如果是我跟贴,我就写下——下回请我吧,我滴酒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