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包里掉出一盒避孕套(10)
你知道吗:他犯了强奸幼女罪
你知道吗?与莉莉发生性行为的那个男孩犯了强奸幼女罪!
他们不是自愿发生的吗?怎么还会犯强奸幼女罪呢?听我慢慢告诉你: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从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莉莉与这个男孩是从小在一个楼里长大的,莉莉比他小三岁,这一点他不会不知道。而他们发生性行为时,莉莉才十三周岁。所以,虽然莉莉当时是属于自愿的,这个男孩还是犯了强奸幼女罪。
那么当时这个男孩的年龄也很小,即使他比莉莉大三岁,也不过才十六周岁。按照老百姓的话说,他够判刑吗?
我国从2000年2月13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就是说,人家满14周岁的都得判刑,那这个男孩都16周岁了,差啥不得被判刑啊?
现在,只要莉莉或她的家人以及任何一个知情人,将他与莉莉的事报告给了警方,那么他就必将会被依法逮捕,并将被法院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男孩子们,多危险啊!千万别和小女生那个,这实在是太危险了。不然,说不定她们哪天一翻脸,就会把你送到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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