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事干的多了,必然自取灭亡。这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解释。我觉得此语值得发行公司的员工牢记。
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发行公司,管理虽有提高,制度也更加完善,年初还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但还是不断有一些违反制度规定的事情发生。
社领导仍不时收到一些投诉。近日集团对发行公司进行审计,又查实有一些不规范的事,如把自己的绩效写到他人名上等。由此,我又联想到以前曾查处的一些恶劣现象,包括以假发票订报、私自夹报挣外快、克扣基层员工提成、从印刷厂吃回扣等等问题,真可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我们从来就没有降低惩恶扶正的信心与力度。基本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些相关人员甚至管理者被辞退或降职处理。
然而,我难以理解,为何总是有人不断以飞蛾扑灭的方式去做违规违纪违法之事?
我想,其根本在于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利之当头一把刀。过于贪婪必然害人害己。我们倡导君子取财有道,要在游戏规则下阳光地挣钱,而不是走歪门邪道。欲望失控之人是不适合“万家通”的。你敢以身试法必然粉身碎骨。我揪心的看到,犯事的一些人不少是专业经验丰富的人,是有一定才华的人。我为其惋惜。我曾说过,做事先做人。道不行则行不远。道德越差,专业能力越高,破坏力越大。所以,我们绝不姑息。出问题管你是何人,天王老子一视同仁。
我知道,一些犯事的人肯定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偷偷做了,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是包不了火的。你敢做,迟早一定会穿帮,会得到报应。到处都会有人盯着你,随时会有人举报。
我希望那些侥幸的人好自为之,认清形势。千万别低估了我们查遗补漏的能力。我们有专门的监察队伍,也有来自集团与市财政的审计,还有纪委,一旦有问题,立即查办。
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最终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朋友,失去在行业内的口碑与形象是很不值得的。
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别在重复个别人的悲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