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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钱又缺地保障房遇难题

(2011-02-23 15:01:47)
标签:

房产

分类: 土地楼市

近日,从辽宁省相关政府部门传来消息,2011年辽宁省要完成34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而在1月1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辽宁省今年计划新增政策性保障住房5.15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9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43万户。合计不到15万套。
  短短数日内,由15万套突增至34万套,辽宁省2011年保障房建设的任务大幅被提升。如辽宁省一样,据记者了解,根据目前陆续公布的各省份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数字,2011年多省市的保障房建设任务都被不同程度提升。
  来自各方信息表示,面对任务繁重的保障房建设硬性任务,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缺钱少地的问题。面对住建部和国土部的问责和“暂停商品房用地”的双重压力,地方政府除了要创新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同时还要在土地供应上精心谋划。
  
  
困难

差钱又缺地保障房遇难题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宋俊洁 兰亚红北京报道
  
  差钱:
  推广公租房经济拮据
  
  “公租房一次性投入非常高,回收的周期比较长,对资金的要求高,政府在这块的压力比较大。”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两会上,江苏省政协委员、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赵波指出,在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筹不到资金,推广建设公租房比较困难。
  赵波坦言,他在调研中发现,江苏省目前已完工或在建的公租房项目大多集中在苏南地区。而在苏北,一方面公租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另一方面政府自身经济拮据,缺乏推行公租房建设的动力。
  “苏南各个城市,包括全国的各大城市都已在公租房建设上迈出了非常好的一步,但是作为我们苏北,尤其是我们连云港市,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起步,这里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金的筹集问题。”赵波希望可以向社会融资建设公租房,鼓励企业参与进来。“像那些大的集团,它们也有自己的宿舍,可以作为公租房房源的一部分,来参与公租房的建设。”同样,一向不缺钱的广州市,也表达了建设保障房资金匮乏的忧虑。2010年12月2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市住房保障办主任李俊夫在向市人大汇报住房保障工作时指出,2011年广州需要的保障房建设资金超过80亿元,目前资金尚存在缺口。
  据统计,2010年1月到11月,广州完成保障房建设投资24.35亿元。这也就意味着2011年广州保障房建设资金将在今年的基础上增加近3倍。根据中原地产的土地监测系统统计,广州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大约为347亿元,按照10%的土地出让金支持保障房建设,也仅能提供34.7亿元的资金,距离80亿元的资金缺口仍十分明显。
  李俊夫透露,在现有资金来源渠道基础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正在研究适当增加土地收益在保障房建设上的比重,并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
  
  缺地:
  几乎每一块地都要拆迁
  
  
  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发布的调研报告, 2009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当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计划投资额1676亿元),完成率仅为23.6%。这一组数字透露,对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设有其不得不面对的困局。
  除了缺钱外,缺地同样是部分城市完成保障房建设面临的一大瓶颈。李俊夫表示,广州保障房建设还面临着供地不足、配套不足等难题。
  据了解,广州市住房保障办2010年新增土地储备项目7宗,用地面积430公顷。这个储备规模已超过广州2010年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但在将“三旧”改造用地变为保障房用地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
  李俊夫介绍,2010年初原计划将广州天河区广园东路以北的石化院6.5万平方米土地用做保障房项目用地,但因为该企业员工反对,这一保障房项目建设计划落空。
  不只是广州,缺地也成为深圳建设保障房的最大难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表示,“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其中2011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6.2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
  “第一是土地。深圳高强度发展了30年,到现在为止。成片的、干净的、位置较好的土地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几乎每一块土地都要拆迁。土地储备是个难题。”谈到保障房建设面临的问题时,李荣强说。
  “住房保障这座山并不好爬,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供应、资金来源,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等方面。”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一语道出地方建设保障房困难所在。
  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11月审计署公布的23个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审计调查报告中,有22个城市没有按时足额计提出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使用。
  “中央政府将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地方层面,却存在着动力和财力双重不足的状况。”杨红旭表示,从动力来说,在地方“土地财政”格局短时间内难以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形下,同样一块土地,用于商品性住房和用于保障性住房,对地方政府来说,收益上有巨大差异;从财力方面而言,如果在保障性住房上大手笔投入,对地方财政支出也是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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