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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招拍挂被指作秀

(2010-07-26 14:56:08)
标签:

房产

分类: 封面故事

安阳招拍挂被指作秀
  
  ■中国房地报  记者  兰亚红  北京报道
  
  一地块在挂牌出让之前,却早已开工建设。据报道,近日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员工作委员会接到安阳市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于今年7月2日~15日挂牌出让的安阳市DB5-5-5-1地块有“黑幕”。
  记者发现,一封由河南省安阳市豫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关于对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安阳市DB5-5-5-1地块暗箱操作、违法操作的投诉材料”也在部分网站上刊登。
  记者致电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询问该地块出让情况,接线人员连连追问记者是哪家报社及姓名,并表示要“记录下来”。待记者表明身份后,该人员表示,具体地块成交情况由安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交易中心没有把地块出让情况报给我们”。
  随后,记者又致电安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接线人员表示该地块挂牌出让已“暂停”,具体原因“不太清楚,我们这只是个交易平台。”待记者进一步询问后,其给了记者一个安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的座机号码,但截至发稿,此号码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为何该地块在还没有挂牌前就早已开工建设?为何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接线人员显得如此紧张?招拍挂是否真的沦为“走过场”、“做样子”?
  
  地块出让前已开工
  
  据上述投诉材料称,2010年6月10日,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安阳日报》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地块宗地编号为DB5-5-5-1,位于永明路和安漳大道南侧城市支路交叉口东南角,出让面积为14104.32平方米(合21.156亩),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5日。
  对于这块地,上述房地产公司认为,安阳市近几年经济发展情况较好,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适合公告要求进行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遂决定参与该地块的竞买。
  然而事与愿违。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到安阳市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交易中心报名时,被认为资料不全而遭拒。
  随后,该公司辗转向安阳市北关区国土资源分局、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地块所在地杏花村、安阳市北关区区政府等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该块地早已开工建设,且参加竞买的前提是,必须先和杏花村协商好,签“补充协议”。
  但杏花村负责人拒绝签订补充协议,并表示“因为三年前和开发商签过协议了”。
  7月9日,当地记者找到了这块正在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安阳市DB5-5-5-1地块。透过半开的大门,可以看到里面正在热火朝天地打地基、建房子。从施工进展看,这里已经动工相当长时间了。
  据了解,一名王姓开发商早已与杏花村村委会签订了《补充协议》。
  关于《补充协议》,据上诉材料所示,在该地块的“竞买须知”第二条第6款有相关规定:竞买人先行签订《土地移交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在《土地移交协议》第五条第一款中再次规定:签订本协议前应先与杏花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的内容并未在公告中和有关文件中公布。
  
  投诉材料递交省纪委

  
  经多方跑动未果,上述公司向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员工作委员会等单位提交了投诉材料。
  上述公司认为,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不公开《补充协议》内容,人为设置先行签订《补充协议》的限制性条款,违反了土地招拍挂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是公然的执法犯法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安阳市DB5-5-5-1地块只是在作秀走形式,该地块的使用权人在挂牌出让前就已经内定。该公司表示,将保留就此事进行逐级上访、投诉、控告及至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
  记者欲就此事采访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文柱,就公开资料上查阅到的电话号码致电过去,接线人员表示并不是该房产开发公司。由于该公司公开资料有限,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能与苏文柱取得直接联系。
  记者又致电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党金国,其表示,已将投诉材料递交给了河南省纪委,由河南省纪委再将材料向下转发给相关部门落实调查。
  
  招拍挂频现“内定”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类似的在地块出让前就已“名花有主”的事儿,也不止安阳市一家。
  据相关报道,7月5日,广西忻城县国土局挂牌出让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位于该县城黄金地段——县中心广场的宗地编号为2010-2-1的地块,众多开发商的预期成交价在1000万元以上,然而最终却在只有两家竞买者的情况下,以仅高于底价30万元的470万元的总价成交。
  当时,虽然只有两家开发商现场参与竞买,但实际上来现场观战、意欲竞买却“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开发商有十余家,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地块以如此低的价格落入他人之手。
  据记者了解,在某些偏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存在招商引资难的三四线城市或者急于开发的城市新区,往往一块地已开工建设了,外界才知道这块地招拍挂出让给了哪家企业。甚至一线城市也不时爆出土地“内定”的传闻。
  近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终止了在业界人士看来本应由绿地集团获得的莘庄镇222号地块的土地招标。消息人士透露,该地块其实已基本内定给了新鸿基集团与上海城开的联合体。
  
  “作秀”易滋生腐败
  
  对于当前存在于各地的土地招拍挂“作秀”事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秘书长、五合国际北京公司副总经理赵云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时间程序上的原因,“因为地方急于引进项目,确定一个时间上的开发节点,来不及走各种审批程序,就事先开工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地块内定,招拍挂等于失去了意义,对于其他的竞争者来说不公平。而且内定也存在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给多个政府大型项目和开发区做过投资管理咨询的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李伟也表示,遇到过类似土地“内定”的情况。
  李伟表示,土地招拍挂出让前“内定”,确实可能产生地方政府中饱私囊等腐败问题。“关键是看地方政府内部是否有很好的透明决策机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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