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住宅”扩容

标签:
房产 |
分类: 政策时局 |
■中国房地产报
近日,上海市出台《首次购房证明告知单》,第一次对“首套房”做出官方界定:一是买房人年满18周岁;二是所购房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三是购房者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或通过继承遗产、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并未列入“首套房”范围。
同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亦获松绑。根据规定,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单套总价245万元、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单套140万元、外环线以外单套98万元以下的住房均被纳入“普通住房”之列。
“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官方发文的形式明确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体现了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意图更倾向于解决民生问题。在过去几年的宏观调控中,改善型需求一直是被列为抑制对象的。”汉宇地产总经理施宏睿说。
二手房“普通化率”剧增
随着11月1日新政执行首日的到来,上海普通住宅标准、首次购房资格认定标准这两个最为关键的界定标准纷纷出台。从标准的界定范围来看,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住房较之前有了较大范围的扩展。
据施宏睿介绍,若执行新的普通住宅标准,各个环线区域的二手市场中普通住宅的比例将大幅提高。
其中,内外环间上升比例最大,接近90%;而外环以外的比例提升最小,增长幅度只有10%左右。从整体比例来看,普通住宅占住宅总量的比例达到85%以上。
“这很符合市场对普通住宅标准的预期,将直接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施宏睿说。
据汉宇地产市场部对第三季度上海市二手房市场的统计,三环线符合原普通住宅标准的成交比例较低,特别是在三环线中成交占主体地位的内外环间,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成交量不足总成交量的一半。整体上来看,符合原普通住宅标准的住宅只占整个二手住宅成交量的一半左右。
“考虑到实际成交中存在比较普遍的做低房价的行为,实际符合原普通住宅标准的房源所占比例会更低。”施宏睿说。
与二手房市场高达85%的“普通化率”有所不同,新房住宅市场的“普通化率”并不是那么高。特别是内环以内的区域,普通住宅新旧标准的差异仅为3个百分点,可以说影响甚微。相比于内环以内,新房在内外环间以及外环以外的“普通化率”较高,达到60%~70%。
回暖尚需时日
与普通住房标准同时出台的首次购房标准,虽然没有像前者涉及范围那么广,但对于首次置业及改善型置业的购房者也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事实上,上海普通房标准出台后,楼市出现了短暂的回暖。根据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的统计,新政出台后,外环沿线受普通房标准出台的影响较大,市场较为活跃。
但是,局部繁荣并不能掩盖整体低迷。
近日来,中环以内的多数区域市场反应平淡。对于目前的现状,戴德梁行研究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上海楼市房屋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有20%左右的涨幅,因此下调空间仍然存在。
佑威房地产机构主任薛建雄表示,当前受股市缩水、加薪预期下滑及CPI可能重新出现反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呈现下滑局面。但在央行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市场流动性已经得到改善。
薛建雄预计,在货币政策逐步到位后,2009年市场将出现首轮回暖。但是,“回暖并不意味着价格会重新回到大幅上扬的轨道”。
“从今年8月份开始,深圳楼市开始了第三波调整,北京楼市先于上海开始降价。而上海从9月份才开始量价齐跌,所以结束调整也会晚于其他几个城市。”易居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说。他认为,明年第二季度上海可能进入价格盘整,成交量将反弹。
“至于何时价格止跌回暖,成交量快速上升,这与宏观经济的变化有关。如果稍稍考虑到世博会的因素,2010年回暖的可能性较大。”杨红旭说。
相关
南京取消高档房价格限制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尹霄飞 南京报道
10月31日,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高档房标准做出重大调整:取消原来的价格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则不变。
根据《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可视为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其中,对于高档房的界定取消了最为敏感的“价格限制”。
“今后高档房的认定只有面积标准和容积率标准,原先的房价标准暂时不再执行。”南京市房产管理局郭宏定表示。
此前,南京市的普通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面积、容积率、房价三项标准,反之则归入高档房行列。
根据原有的价格标准,主城江南八区9900元/平方米以上、江宁6000元/平方米以上、江北4900元/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均为高档住房。而按照新标准,南京市原来的“满城尽是高档房”的尴尬将不复存在,更让一部分高档房享受了普通住房的“待遇”。
在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看来,高档房标准的调整,对扶持市民购房的力度很大,“有利于减少交易税费,启动二手房市场,加之此前国家出台的契税新政,更多的购房人将由此获得实惠”。
“在没有违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这一次南京已经将地方政府的权限用足了。”张辉说。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之前国家出台的房地产新政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本身就是一个放松的信号,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限。而对于买房人来说,“房价标准”的取消也是合情合理的。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中央及南京的“救市政策”的聚合效力正在逐渐释放。
张辉向记者举例:如果是11月1日后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单价1万元,按照财政部新政策,契税减为1%,即9000元;同时按照南京“20条新政”,还可以拿到1%的购房补贴,也就是说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相当于零契税,可省下3.6万元。
从南京楼市近期的市况来看,自南京“新政20条”颁布实行后,无论是买家需求还是市场人气均出现了回升。
据南京网上房地产统计,10月份南京楼市共认购商品房住宅4187套,成交2446套。其中,成交量与9月份相比多出了309套,增幅达15%;同期认购量回升792套,增幅达23%。
“南京楼市近期迎来了些许转机,行情趋于稳定,但各个板块各个楼盘的销售状况也各有差异,这个所谓的‘转折’还很脆弱,尚未体现出整体回暖的态势。”南京网尚研究机构宏观研究部颜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