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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林播 北京报道
2007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陈宣庆在“第六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上表示,《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下称长三角区域规划)的送审稿基本完成。目前,这部耗时三年、备受瞩目的区域规划已接近尾声,进入最后审批程序,经国务院审批后,即将出台。
在此规划中,长三角被战略定位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国率先跻身世界级城市群的地区。“这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将提速,长三角区域规划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若干年后可能跻身世界级城市群。”中国城市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城市经济室副主任刘治彦在采访中表示。
搭建“一核六带”框架
长三角区域规划耗资2000万元,据称咨询了400多位专家意见,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持,从2004年11月开始编制,历时近三年。
此规划主要包括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定位、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城镇体系发展布局、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等8个方面。
规划确定了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框架为“一核六带”,并分别明确了各自的发展方向。“一核”即强化上海发展核心,充分发挥上海作为国内外交通枢纽、长三角地区要素资源配置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创新源头的作用。通过“一核六带”的规划建设,逐步建成以上海一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宁波等副中心城市为支撑的世界级城市群和城镇体系。
对于中国建立特大型世界级城市群,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牛文元早在十年前就开始呼吁。但也有专家认为:“长三角经济发展水平不如珠三角,体量不如环渤海,离世界级城市群的距离还非常遥远。”
长三角区域近10万平方公里,8200万人,涵盖上海、江苏8市和浙江7市,呈“15+1”格局,是中国最早被认可的城市群地区,也是最早在区域层面推进一体化的地区。上海是长三角的中心城市,早已达成共识。长三角各个省市的领导在不同场合经常说的是“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然而也有专家表示,过去几年,上海主动接轨周边城市的动力不足,为其他城市接轨上海提供的条件不够。
“未来区域一体化是提升区域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必须从产业、资源、环境、教育、制度等各方面展开合作,使两省一市从竞争走向竞合,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本,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增长极。”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所长杨桂山表示。
交通先行融合都市圈
长三角区域规划提出区域内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行差别化土地政策。重大基础设施协调与建设方面,将综合交通和能源作为两大重点,提出加快沪宁、沪杭、杭甬、沿长江、沿海和宁湖(湖州)杭6大重点交通通道建设,以及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11月16日,杭州市召开政治协商会,主题就是杭州都市经济圈在长三角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会议提出加快跨区域城际快速铁路建设,将启动沪杭高速铁路或磁悬浮,实现嘉兴、湖州、绍兴三市市区及沿线与杭州地铁的连接工作;并将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和补偿,在都市圈内跨行政区公路收费上实行一次收费、统一标准,逐步取消过境费,真正实现高速、便捷、无障碍流动。
此外,杭州还将试开通市区至嘉湖绍之间的公交车,社保、医保、公交卡能在各城市间互通共用,享受同城化待遇;跨行政区公路收费也将实行统一标准,逐步取消过境费;四城市还可能使用统一电话区号等等。
“以交通先行,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将对苏北、浙南产生辐射作用。”刘治彦称。
产业引导避免同构
长三角区域城市之间的关系定位复杂,每个城市都在构筑自己的城市梦想。南京要构建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苏州要构建长三角最重要的副中心城市,南通要成为长三角北翼的经济中心,宁波有长三角集装箱远洋干线港的远景。
编制长三角区域规划的目的,就是从国家总体战略出发,明确长三角区域的方向和目标,重点解决区域内各省市普遍关注而单一省市不能很好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好区域内产业布局的问题。
“关键不是新规划什么时候出台,而是规划出台后能不能解决问题。原有区域经济里有很多矛盾,实现区域资源整合可以缓解这些矛盾,但是区域规划只是一个宏观的发展战略规划,还需要进一步细分规划。在产业融合上,没有成立区域管理机构,现在还不是很好操作。”刘治彦称。
据了解,新规划对产业布局进行了梳理。未来长三角地区将重点发展三类产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但究竟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要看规划的约束性有多强,这要等规划实施后才能判断。新规划的实施,需要一个权威的协调机制来保证。”杨桂山表示。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刘亭曾表示,苏浙沪目前已经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合作机制,但要把这个合作机制纳入到规范化、程序化的运作轨道,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努力。
专家建议:“要摆正政府在推动区域协作中的位置,鼓励规模企业资产重组、进行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整合、设立区域发展基金、设计与宣传长三角区域标识等一体化途径。”
尽管还没有完善的协调机制,但是区域内融合的“脚步”不停。目前已经形成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有三个层次:两省一市主要领导的不定期会晤,确定能源、环保、大交通、科技等合作专题;每年一次的苏浙沪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这个常务副省长级别的座谈会,是以“项目推进”的形式,下设一系列专题组推进具体工作;第三个层次是16个城市的市长峰会制度。但这种以协商和协调为主的机制从以往的实践看,无法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
“长三角合作在教育、科技合作、交通、旅游标识等一体化工作中取得了显著进展,但联合发展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主任陈荣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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