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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开业”在即 孟晓苏再当“倒按揭”传教士

(2007-09-10 17:34:06)
标签:

房产/置业

分类: 特别策划
幸福人寿“开业”在即 <wbr>孟晓苏再当“倒按揭”传教士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张媛媛 北京报道

 

       这一次,孟晓苏又获得了一个得以“传教”的平台。

       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中房集团前总裁孟晓苏筹备,中房、山西大同煤业以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所有批文,筹建工作接近尾声。

       “最晚将在10月挂牌上市。”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当记者致电孟晓苏时,他表示:“要再过一个月才能有实质性动向。”似乎与10月挂牌不谋而合。

         最应庆祝的当属孟晓苏本人。这无疑意味着,他辗转酝酿良久的“倒按揭”将正式拥有了一个可以运作的平台。此前,孟晓苏已在多个场合证实,保监会已经初步认可以保险公司作为“倒按揭”运作实体的模式。

 

幸福人寿“挂牌”

 

       “保监会认可保险公司作为‘倒按揭’运作实体的模式时,幸福保险尚未完成原始股东募集、公司注册等筹备工作。” 孟晓苏表示,所以也就没有进入正式审批程序。

        如今,万事俱备,东风也将起。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幸福人寿已于88日召开了筹建大会,公司筹建工作已近尾声。

        据悉,幸福人寿一开始将以寿险业务为主,但以后业务将不局限于寿险,在公司正式运营一段时间后,公司将陆续扩张到产险等业务。今后幸福人寿将积极利用集团的资源,发展企业年金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挂牌成立后客户群体将主要集中在公司客户,这与幸福人寿筹建初期拟计划发展个人业务不同,而且幸福人寿的定位将类似于中石化和意大利忠利保险合资的中意人寿。

         业内人士认为,这与股东之一——信达的资源优势集中在企业有关,个人金融领域优势并不明显。但客户群体定位于公司客户是否将不利于以个人消费者为市场主体的“倒按揭”业务的开展?

         “倒按揭的险种也还在研究中,一切要等幸福人寿正式运行了才可以有个结果。”孟晓苏表示。

         幸福人寿公司最早筹建于20062月,最早的发起人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当时拟由数家中企联的会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5.3亿元。但后来,如同众多新兴保险公司的筹建一样,由于股东资金状况变化和经营理念等各种不同的原因,一些股东开始撤资,筹备组不得不寻找新股东。

         目前,幸福人寿的股东主要包括了中房集团、山西大同煤业公司以及信达属下子公司。其中,信达系公司共同出资6亿元入股,从而使其绝对控股。

 

孟晓苏的“倒按揭”梦想

 

       早在今年3月份,孟晓苏就曾向媒体公开表示,幸福人寿目前还在开发制定“以房养老”险种的具体操作模式。

        “投保人要求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向投保人支付给付金,直至投保人亡故,保险公司收回该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孟晓苏表示。

         事实上,从2006年年底开始,孟晓苏就在为“倒按揭”鼓与呼,因此在“倒按揭”领域,孟晓苏更像是一个地产金融领域的“传教士”。

        20063月,南京汤山温泉留园项目曾在国内首个推出倒按揭性质的“以房换养”举措。此外,中国农业银行早在两三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倒按揭”的研究,但因为实施难度过大,一直未能付诸实施。

        “这种金融产品的推出一直面临重重困难。其中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市场,而是金融机构的犹豫。”孟晓苏认为,存在房价下跌的风险正是金融机构担心的。

          在推动产品入市受阻后,恰逢保监会认可“倒按揭”运作实体模式。于是,孟晓苏决定以幸福人寿为平台专门成立保险公司开发“倒按揭”险种。

          如今,幸福人寿即将“挂牌”,这无疑预示着,孟晓苏终于暂时拥有了一个可以承载“倒按揭”的摇篮。链接倒按揭又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最早由孟晓苏在2003年提出。按照他的方案,投保人可用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这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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