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吴颖 北京报道
“我们正在加紧研究北京市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目前这一办法已日趋成熟。”日前,在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上,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近期就会有更具体的措施出台,目前确定的是,今年年内肯定将对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进行调整。”
隋振江介绍,即将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管理保障办法》将重点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从保障住房的建设、申请到审核、分配都会出台相应措施,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以保证保障住房真正惠及低收入人群。
不久前,存在了15年之久的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对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的政策制定和开发管理工作。这一机构的设立可以视作北京住房保障制度系列变革的开端。
与此同时,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意见,保障性住房开始尝试由区县政府分配,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将成为首个试点地区。
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分配机制,这一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赁处处长罗洪京表示:“据北京市建委调查数据显示,已有近半数经济适用房被私自出租。目前,北京市政府已下令严格对个人出租经济适用房征收5%
的综合税,同时规定租户只能为本市低收入人群。”
近日有消息称,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家庭收入标准将由6万元降到4.5万元。对此,隋振江表示,“住房保障的标准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住房、家庭收入以及资产情况等,其中的家庭收入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动态因素。当初6万元的标准是根据实际的保障能力来制定的,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个标准是不一样的,并非一成不变。”
此外,随着限价房的建设招标,它的准入、退出和监管也成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有关限价房的购买资格以及包括再上市销售的管理规定并没有出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从长远看,“两限房”的户籍限制可能逐步取消,受益人群将包括北京“绿卡”持有者在内的所有人。
“这些问题在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隋振江表示,“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是让收入或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人退出保障,让有限的资源惠及更困难的居民,因此必须加以明确,并真正得到落实。”
对于保障住房的政府分配试点,宣武区区长王刚介绍:“由于过去对困难群众的住房没有进行属地化管理,一些确实需要保障性住房的群众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陶然亭街道将对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情况分别来试点。试点工作从4 月开始,到7月底完成。而宣武区作为中心城区,并没有建房的任务,因此房源初步选择在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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