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记者观察:调控只是开始   重拳还在后头

(2006-06-13 08:54:55)

 

 

■程磊 

 

“我们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正在贯彻实施阶段,并且远未结束,此次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头戏还在后面。”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指出。他甚至还判断:“至少50%的房地产开发商将会被淘汰。”

121号文件到现在的“国八条”,地产行业历经了“多轮”调控,这其实也可以视为达到宏观调控目的的几个阶段。记者近日采访了建设部、相关市场人士和专家,他们对于此次调控的思考脉络几乎都指向了“如果效果不理想,将会有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

紧随“国六条细则”的是相关部门、各地政府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的政策细则。65日,央行再次发布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必须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息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严格执行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北京市规划委也明确表示,凡不符合九部委关于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规定的,设计单位应认真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套型调整和修改。

“这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因此这些政策会被坚决执行不容置疑。”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评价。

“保证这次调控落实下去一个重要环节是,当地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同时还有督察组进行督察。”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乐观地向记者表示,“过去对地方政府考核是GDP,现在是解决多少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其解决程度大小将作为政绩来考核。两个关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的限制,其中一个就是针对地方政府的,是对地方政府考核的量化。”

沈建忠对此的评价是:“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

让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李文杰感到奇怪的是:“政策对房产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并没有做出规定,这是留下的悬念,不知道是进一步细化还是怎样。”

聂梅生透露,“国六条”细则出台后,政府正在听取业内反映,征求意见。“在结构调控上,新政是限面积、限比例,但没限价格;在土地调控上,新政是限套型、限价格,但没限面积;在信贷调控中,新政是限套型、限面积,但没限价格——政府部门的意见似乎还不在同一层面上,未来在操作中还需要细化。”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