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数据说话,数据首先要靠得住,计算也要符合规矩。拿房价收入比论证泡沫之存在、暴利之可恶、老百姓买房负担之沉重,都可以。我不反对拿房价收入比说事儿,但反对拿不清不楚的房价收入比说事儿。
房价收入比,顾名思义是房屋价格与居民收入之比。此数值越高,表明房价相对收入差距越大,反之则表示房价相对收入差距越小。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这里有几个术语需要解释一下。
套价是整套房子的总价,而不是以平均每平方米的销售价格,再乘以一个想当然的面积得来。只要统计上的样本够多,套价中值大致等于平均套价。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
需要强调的是,平均房价是指所有房屋的均价,而不是指新房平均销售价格。在中国这样住宅市场开放不久的国家,新房由于品质明显好于旧房,价格自然高出不少。此外,旧房多以计划经济时代的公房为主,没有大量上市交易,普遍缺少市场参考价。(这一情况最近已有改善)
以此观之,目前流行的房价收入比,在房价这个层面都是错的。北师大的钟伟教授在他最近主持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中这样估计房价收入比:现在东部地区商品房均价达到4000元每平方米左右,而2005年我国城市户均年收入约1.5万至1.7万元,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相当于家庭年收入的十几倍(报告中为13倍,可能计算有误)。
更煽情的估算方法则是,以新房平均售价乘以一个估计的面积(比如100平方米),再除以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然后断言为了买套房子,城市居民需要不吃不喝多少年。
所有这些算法,都显而易见地高估了房价。在中国,大量新建商品房与质量低劣的公房并存,两者差价明显,只统计前者而无视后者,只会高估房价。
灰色收入也是一个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生意人自不必说,既使是普通老百姓,获得统计之外的收入也易如反掌。举个例子:餐饮行业的大量打工妹,其工资似乎从不计入城市居民收入。但他们在城市工作,在城市挣钱,又在城市生活和消费,从经济学角度看,不是城市居民是什么?
不要小看了打工妹。不是只有山西煤矿主和温州投资客才会抬高房价,所有提高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都会抬高房价。在房价上涨的整个因果链条上,外来的打工者着实占据着不小的地盘。发达地区的外来打工者全国至少有数千万之众,不考虑购房倾向较强的白领一族,仅仅蓝领工的租房需求,也足以抬高租金并进而推高房价。
更不要说这些打工者的辛勤劳动,极大地提高了所在地的生产效率,同样会促使房价上涨。
被忽略的收入还有很多。在服务行业及以现金支付为主的小额交易中,没有纳入统计的有很多。在经济活跃的地方,人们的名义工资也许不高,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许多人都有着不为他人所知的赚钱门路。这些收入,也不是干巴巴的统计报表所能涵盖的。
由于房价普遍被高估,收入普遍被低估,直接导致了我国房价收入比严重偏离正常值。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国有着几乎全世界最高的住房私有化率,新建房产也总是保持着极高的销售率,这与老百姓买不起房的说法无论如何联系不到一起。
精确地错,不如大致地对。暂且以北京为例,估算一下:一套普通两居室新房平均60万元左右;一名工作几年的白领,月入5千元、年入6万元左右,夫妻相加年收入12万;两者相除,比值大约5,已经是保守的估计,再保守一点,房价收入比一般也不会超过6。这是北京,上海会略高。抛开不可靠的数字,以观察到的现象看,目前的房价仍难遏止消费者的购房热情。就个体的购房支付能力而言,并不存在什么风险。
最后要说的,是房价收入比只是一个数字,高低与否更多依靠经验判断,没有任何科学意义上的逻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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