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07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补报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志愿办法

(2007-07-29 21:17:12)
分类: 教育语丝@总结
 

2007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

补报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志愿办法 

    根据省招生办《关于做好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志愿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办法公布如下。

一、补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30日8:00时起,至7月31日16:00时截止,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录取时间为8月1-2日。

二、补填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二批B类高校的补报志愿。各类考生补报资格分数线为(补报志愿招生计划里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文科类为498分,理科类为440分;体育类文化分305分(理科),术科分为81分;美术类(统考)文化分256分(含文、理科),术科分188分;音乐类文化分241分(理科),术科分52分。

三、补报志愿注意事项

1、我市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16880215)、登陆广州招考网(http://gaokao.gzzk.cn/)或直接到区、县级市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以及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情况。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总分在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志愿补报系统补报志愿。

3、凡在各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4、考生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或到各区、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补报志愿,并必须在7月31日16:00时之前到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5、高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本批次院校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6、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7、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8、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9、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补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gkzy

补报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二批B类高校的补报志愿。各类考生补报资格分数线为(补报志愿招生计划里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文科类为498分,理科类为440分;体育类文化分305分(理科),术科分为81分;美术类(统考)文化分256分(含文、理科),术科分188分;音乐类文化分241分(理科),术科分52分。

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投档原则:以考生重新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二)投档方式:按照1:1.0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直至院校缺额计划投满为止,即补报的考生电子档案将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先按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即6月28日公布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补报1-3志愿的考生档案,然后接着按调整分数线(即在录取过程中省招委会对因部分院校生源不足而调整后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补报1-3志愿的考生档案。

2、对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在补报资格分数线上适当调整分数投档。

3、在补报资格分数线上适当调整分数线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校,视录取情况,在补报资格分数线下,按考生原报考志愿适当调整分数线进行补档,供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体育、艺术类的总投档控制比例为1:1.0,投档时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缺额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缺额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补填工作顺利进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