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的两年“拔河”官司
(2008-09-07 12: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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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起交通事故的两年“拔河”官司
□本报记者
12月24日,贵州省织金县法院再次审理了付正刚两年前涉嫌交通肇事的案子。
“太恐怖了,小孩子血肉模糊尸体沿着公路留下一条长度约10米的血痕!”2003年4月12日的傍晚,贵州省织金县熊家场乡街上,随着“嘭”的一声闷响,9岁儿童张润,在行至付正刚家门口时,被一辆机动车压死。
在事情发生的第5天,付正刚因为涉嫌交通肇事被织金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判处有期徒刑6年,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次年3月12日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同年10月29日,织金县检察院撤诉,被关押后565天的付正刚收到不起诉决定于11月3日被释放。就在付正刚为“冤案”申请国家赔偿之时,张润父亲张龙明对地区法院裁定不服,多次上诉并上访,2005年10月底,付正刚再次被执法机关收审……
付正刚从参与维系现场,到被指认为作伪证,其间发生了悲剧性的转折。张龙明认为孩子系付正刚所害,付家却说自己遭遇无辜冤枉,双方在接受采访时均泪流满面。而泪水的背后,他们都责备侦察部门工作没做好,否则不会把“这个不是很复杂案子弄的这么复杂”,经过2年多的周旋,两家人陷入了“拔河”官司的纷争漩涡。
车祸横生:
9岁小孩命断街头
2005年12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织金县熊家场乡街上。事故发生地的街面已经硬化,但从付正刚妻子龚明群提供的现场照片上,明显看出当时的路面有一定的坑凹,有人推测孩子是被砖头绊倒才被压死的,有人却否定了这个说法。2003年4月12日,随着父母到熊家场乡街上走亲戚的9岁娃娃张润,与另外的两个孩子与之同去另一亲戚家时,张润惨死街头。
“有点像气球爆炸!”,19点40分,一声巨响后,许多村民跑去围观。“开始还以为是我家的娃娃”,张家凤将地上的孩子的头提起来,仔细看了看,发现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但是女儿却在放声大哭,因为,才知道:辗死的孩子是女儿的朋友家的。
“只有一只脚幸免,内脏也被压出来了!”面对记者的采访,街上的老人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一边摇头,一边感叹。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延续两年多、至今仍未结束的官司。
事故发生一个小时,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赶往现场,两个小时的勘察工作正要结束,警务人员正准备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红色翻斗大货车停在事故现场三十米左右的公路上,对公路造成一定堵塞,在交通民警的催促下,协助勘察维护秩序的付正刚跳上车去,将自己这辆货车开往街上一敞坝停住。“事故发生后,只有付正刚第一个赶到现场,并且报了案,付正刚还向交警提供肇事车为一辆绿色平头大货车,肇事车子是从织金往安顺方向逃逸”,织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份《关于付正刚交通肇事案的侦破过程及情况说明》中这样叙述。
交警排查:
付正刚被推上嫌疑浪尖
次日,再次调查后,按照交警分析,一辆湖南大货车行程被拦截的时间、地点与肇事车辆驶过事发现场的发案时间比较接近,“民警一边分头寻找这辆车的下落,一边对付正刚进行多次询问,付正刚的开车时间先后矛盾。随后有两辆车子上的三人向民警证实,在4月12日经过付正刚家门口时,有一辆红色的大货车开着灯正在发动”,结合现场,交警认为付正刚“有肇事后逃脱现场的可能”。于是,公安局批准将付正刚刑事拘留。
在织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关于付正刚交通肇事案的侦破过程及情况说明》中,有这样的文字描述:“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间,多次做工作提审,付正刚思想都有变化,就是拒不交代事实,为此,交警大队再次调查,得到一系列的证据说明付正刚当晚19点40分左右,在发动车子加气压时,死者张润与两个小女孩正行走至后轮处,因为走路时不注意,被路上一空心砖绊倒入该车后轮下,无意识状态下该车右后轮从死者背部沿头辗过导致死亡。”
“付正刚停好车意识到事故发生后,只得将错就错,贼喊捉贼,并误导公安机关侦破视线”,这份《侦破过程及情况说明》接着说,“4月13日早上六点多,付将已经装好准备启运的煤倒掉,重新花钱到一泥泞路的矿山(地名小山脚),再装一次煤经过普定县数十公里的路程,到达黄桶电厂……自我感觉到有可能留下的证据都消失,无疑地给我队的侦破工作带来更大难度,正当我队将嫌疑车辆扣押再检查时,原轮胎中右后轮与原五个泥色不符无法鉴定,根据付正刚交代,他所购的四只后轮胎,其中一个在黄桶电厂被损坏,后卖给补轮胎的摊主,后摊主称该轮胎已经作废品变卖,不知去向”。
是否有罪:
三次审判速“变脸”
最后法院认定了证人张雪莉等十余人的证据,作出了(2003)黔织刑初字第444号判决:付正刚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时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张龙明死亡补偿费等四项费用共2451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