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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闵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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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何时查办公交超载?

(2007-09-07 0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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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探索

 贵阳,何时查办公交超载?

上周,宁波北仑区公交公司多辆公交车因超载被交警拦截处理,在当地引发不小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公交车超载是惯例,交警执法影响乘客上班,做法欠妥。另外有人表示,交警如果严格按照“一座一人”的标准执法,那么公交车都不用开了。执法主体单位说,“我们执法有充分依据。”交警部门判断是否超载的标准就是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

据客管部门介绍,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广州市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到现在我不知道贵阳的公交核定载客量是多大,但是超载是肯定存在的。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既然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标准,下面的兵的确不好办,市民更是迷惑不解:两个都是正部级单位。两个规定严重打架,到底听哪个的?

我认为还是以公安部的执行比较合理,因为建设部管的是基本设施等等的建筑问题,没有太多的执法权,那么就应该按照执法单位公安部的标准执行,而且,车辆查办的是公安部门,建设部不上路查车,制定标准应该继续放在柜子里成空头文件,要不就只有等全国人大来研究决定。

超载罚款,仅仅是问题一个方面,在贵阳,我估计当年搞规划的人以为贵阳这个全国的中小城市“已经比纽约还纽约,乱是一个市民都是李嘉诚”而不设立自行车道,导致全市几百万人口的交通工具全部由交通车来完成,增加市民的经济负担,造成公交公司独家垄断经营,从而让人们心理造成超载是正常的,不超载反而不正常的扭曲观念。而且,大量的中巴车在运营过程中虽然速度快,降低贵阳运营压力,但是在去花溪等路上,经常喊客人瞪下来,逃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交通警察查处。是对客人的人格侮辱,我坐过好几次去花溪的车,在路途中也喊我蹬,可是我从来么蹬过。同理可证,既然中巴超载都遭遇罚款或者扣分等查办,那么大客的超载理应受到法规的制裁了,听说中巴的业主大多都是私人投资买线经营,大客均是国有公司在运作,难道戴着国字号的帽子就可以逍遥法外?我相信,一个规范的市场次序,应该有个一律平等的游戏规则,并且大家共同遵守和执行,贵阳这方面的确需要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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