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怪得很,我是第一次听说”。今年三月初的一天,塔山小区内的几个住户看见邻居杨化冰将两车砖和沙子拉进了小区时,“还以为他仅仅是给自己家阳台或某个局部进行修整,但是一开工就来了近10个工人”,小区内王先生告诉记者说,“接着他们就在2号楼的楼顶大干起来,准备另外修建一层楼”。
大约相隔半个月后,另外一栋楼也开始有人施工。“开始我们还以为仅仅是杨化冰的个人行为”,2007年4月2日,县建设局、县建设指挥部、关岭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县城分公司联合发文,以张贴《通知》形式告知3、6、7、8、9、10号楼小区住户:为了加快岩新城区建设,满足部分被拆迁户周转房的需求,经建设局、县城开发指挥部、县城分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在以上楼层升第六层,望各位住户在施工当中(特别是五楼住户)给予支持理解、配合,并随时注意安全,如楼屋面堆放有物品和构筑物的请及时腾让。”
据悉,关岭县城塔山住宅小区始建于1998年,1999年竣工投入使用,楼层建筑为五层,共有8栋150套居民住宅,大约600人口在此居住。截止2006年底,房屋已基本售完,业主们也相继办理了相关手续,取得了合法的房产权。记者现场看到,杨化冰所建的2号楼楼顶已经打好房盖,一百多平方米的清水房内还有使用剩余的沙子、木板等建筑材料。3号楼的楼顶已经开始砌砖,4号楼已修筑了几道梯子。小区内,还有少量遗留的沙石等建筑材料。
此举引起了小区群众的强烈不满。“这让我们这里的环境比以前更差了,而且一些上年纪的老人出行很不方便”,一位业主说。
关岭县委政府不断接到群众的举报和上访。3月25日,陆发林副县长带着建设局副局长林启贵到小区亲自查看,见一辆大货车在卸砖,陆见状说,砖不要卸了,随后将3号楼顶的数名工人停止施工,并离开现场。
而杨化冰修建工作还在进行,2号楼禁而不止。4月16日,在塔山小区上百住户给关岭县四大领导班子的一份情况反映报告中称,既丧失群众信赖部门威信,又会给将来关岭的房地产开发业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4月下旬,杨化冰的新建楼层砖墙主体已经砌好,并且于23日连夜加班完成钢筋混凝土房顶建造。其间,杨化冰找同栋楼的部分住户签字,要求承允他在楼顶上修建,“但是大约就他两三家亲戚同意而已,他就是一家给我们10万,我们都不同意的”,一个与杨同住一栋楼的住户对记者说。
决策者是县建设局?
4月20日,一个工人使用的手锤从杨化冰修建房子的楼顶砸下来,差一米左右的距离,就砸在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身上。“简直太危险了”!一位60多岁的住户告诉记者说,“这不仅仅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塔山小区现有150户600多人口,每天生活往来于脚手架下,对过往群众及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塔山住宅小区住户介绍,楼群在建设初期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经过近十年的使用,小区内部分房屋已出现地基下沉、墙壁开裂等现象,工程匆忙上马,违反了《安全法》中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与此同时,有住户还反映,以旧楼顶升层解决住房问题,县建设局的这一决策,因小失大,害多于利。
4月9日,一张具有威胁性的“告示”张贴在小区墙壁上,改变了事情的格局。5月25日,记者现场采访时看到,一栋楼的下面还留有没有撕干净的“告示”,上面依稀有“草包、老子、杀”等字样,小区的一位业主回忆说,“上面的大体内容是:告状的大草包,我就是要修,县长来了能把我怎么样?老子就是要修,谁干涉我就要杀谁!”9日上午起床后,小区住户见后一片哗然。有人认为是杨化冰所为,“太猖狂了”!而有人却声称,这是小区其他业主使用的“离间计”。
建设局为何要在小区楼顶建房?有老百姓的猜想是,建设局是想从再建房后从中盈利,并估算屋顶升六层楼最赢利150万元。而对于杨化冰修建为何禁而不止问题,一位百姓道出了其中的隐情:杨曾经就是建设局下属单位的职工,“而3楼的楼顶却是由建设局卖给某镇领导,4号楼的楼顶却卖给建设局内部职工”,一位业主愤愤不平。
他们认为:该工程实施后,旧楼房承载负荷加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县建设局在未勘测认定、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匆匆施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律师:楼顶建房“不合法”
5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关岭县建设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卢荣伦告诉记者,由于关岭加快社区建设所需,准备动工在塔山小区楼顶建房时百姓不答应,现在已经直接到另外一个小区买房子作为拆迁户周转房。
当记者再次说明来意后,卢主任介绍说,早期,建设局对塔山小区的设计是修建六层,但是当时关岭的购买力在下降,所以才建5层楼,可是关岭县城比较狭窄,土地紧张,今年要建岩新城区时,如果另外划地建设,成本比较高,房管部门找不到过渡房给拆迁户住,所以经过设计预算和承受力测算后,才决定升层的。
卢荣伦介绍说,关于杨化冰的建房问题,和拆迁户周转房是两回事,而且2005年左右我们建议他把屋顶买下来修建花园,当时按50元一平方。卢荣伦的说法让记者大吃一惊:“杨化冰的建房审批手续建设局已经全部办给他了的”。卢补充说,如果有任何过错,都是建设局的责任,叫停后的赔偿将由建设局来承担。
一位住户对此质疑:如果当时建设局设计规划的是6层而仅仅修了5层,那么当时这个工程是怎么验收合格的?难道是豆腐渣工程么?该住户翻开当年与县建设局的合同,其中第五条中写到:每栋楼房竣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即可将整栋楼房的套房交给购房户使用。在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房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塔山住宅小区很多住户认为:房屋被他们购买后,房产权属已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即小区房屋产权及其相应的过道、楼顶等产权已归小区住户所有,住户们在购房时已包含了公摊费用,县建设局无权在居民楼顶再建房。若要建第六层楼,也只能重新规划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拆掉旧楼重新修建。
随后,记者请卢荣伦帮忙联系关岭县房开公司县城分公司时,卢回答说,县城分公司是一个姓艾的人负责,不用采访他了,“他们说的肯定与我讲的差不多”。而记者再次请求告知杨化冰联系方式时,卢干脆说,杨去贵阳了,我不知道他手机,“你们就说他不接受采访即可以了!”
次日,记者再次联系卢荣伦补充采访时,卢声称在乡下,但随后却在塔山小区内见到他。
关岭县房开公司县城分公司艾经理接受采访时说,在小区建房是请示过领导的。但是具体请示哪个领导,却拒绝告知记者。
关岭县副县长高应平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当时设计这个房子到底是几层,我不清楚。如果有小区住户要在楼顶栽花种草,绿化环境是可以的,但是要在上面建房,有可能违背初衷,还是不太科学。县政府已经责令建筑方停止修建,屋面出售所得的款项,必须全部退回。能不能升层,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合格、居民住户协商同意后方能升层。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贵阳恒易律师事务所王仕发律师,王律师说:如果小区房子已经验收合格,并且给住户办理了产权,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经过有关部门论证没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所有业主同意,方可另建。但如建设局擅自在居民楼顶另建一层,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利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侵占了居民的房产权。居民可以提出申诉,要求给予赔偿。
塔山小区有业主认为,由于未经群众同意,强行施工,虽然目前工程已被叫停,但是他们担心侵权行为“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