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与校长,该是怎样的关系?
(2012-03-08 0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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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院士当校长应该改,院士当了校长后,就不要再搞科研。”对于时下国内高校纷纷推举两院院士担任大学校长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龚学平在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时表示。(东方早报3月7日)
选院士当校长,以及校长还要搞科研,这涉及目前大学校长的选拔、管理、评价。前者,属于选拔标准的问题;后者则属于管理、评价的问题。要解决这两方面问题,不仅要转变对校长岗位认识,还必须改革校长选拔机制。
在我国社会以及教育界,提起大学校长,总会让人首先想到这是学术岗位,任职者,学术肯定了得。然而,这种想法,反映出大家不明白校长岗位究竟要干什么。作为一校之长,其重要职责就是管理大学,给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履行这样的职责,与校长有无突出的学术能力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倒与其是否懂教育、有突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有关。
由于对校长岗位的错位认识,我国大学在选拔校长时,往往把学术能力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对于其是否懂教育、懂管理,反而并不在意。所以,近年来,候选人是否有院士头衔,几乎成为重点大学选拔校长的不成文规定,而院士当选校长后,有的还坦承,自己并不懂教育,也不擅长管理,是组织交给自己这个重任,自己要边学习边工作。——敢情当大学校长,也被当作了试验。
问题还不止于有的校长不懂教育和管理。由于他们本身学术不错,当选校长之后,大多并不愿意放弃学术,而组织部门看重他们的也是学术,所以,也就对其任职校长之后,继续从事学术研究,表示接受,还“体恤”地认为他们当校长是“牺牲”,而这些大学校长,也就高调地一心二用,且乐意继续以学术成就来满足自己的成就感。——敢情当大学校长,只是业余工作。
这还带动了一些非院士的大学校长,在当选校长之后,校长自己总觉自身的头衔不高,于是想方设法承接课题、带团队搞研究。近年来,在校长岗位上成就为院士的,在每届新增院士中,都有10到20位。这当然在校长任职的学校,被作为美谈宣传,可是,一边从事行政、一边从事学术研究,获得最高学术荣誉,做校长哪是对学者业务的“牺牲”,分明是“锦上添花”,其带来的影响是,大学的行政岗位越来越吃香,形成行政通吃的格局。加之大学校长有行政级别,官学不分,加剧了大学的行政化趋势。
今年年初,教育部表示,要对50所部属高校领导进行换届,并试点公选校长的办法,以专业化、职业化、去行政化来选拔大学校长。这切中了当前校长选拔、管理的要害,但是否就此能建立科学的校长选拔标准,对大学校长进行职业化管理、评价,还需在公选中注意两方面问题。
首先,应建立有较广泛代表性的校长公选委员会。发达国家的大学,公开遴选校长,是由大学理事会委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按本校办学对校长的要求,进行公开选拔的,而大学理事会,则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大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贤达组成,因此能代表各方利益参与学校决策。如果我国大学校长的公选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且组成人员大多是官员,就很可能还是沿用原有的行政标准(看候选人的行政级别、官场表现)以及学术标准(看候选人有多高的学术头衔),这样选出来的校长,还是大家所熟悉的面孔。
其次,应由师生评价校长管理学校的水平、成绩,而不是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对校长职务的评价,应立足于校长岗位,看其管理学校的表现,而不是学术表现,在国外,有的国家明确制订法律,限制校长从事学术研究;在美国,虽然没有法律限制,但校长大多从利益回避和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出发,不再从事学术研究。我国大学,有必要在大学章程中,明确校长不再从事学术研究的规定,这有助于校长职业化概念在大学的确立和推进。
按照以上方式选拔、管理的校长,就不可能认为自己喜欢学术,是受组织安排“牺牲”业务才当校长的,不愿意放弃学术者,自然可以不去应聘、选拔委员会也不会选拔,而愿意应聘、接受聘任者,也就得按规定不得从事学术,这不再是“牺牲”的问题,而是个人的自主选择问题。另外,如果校长能做到职业化,只负责管理,不从事学术,那么,大学内部的行政机构、行政人员的权力、角色也随之得以重新界定,目前存在于高校内的行政化风气,将得到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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