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大去行政化的真正考验到了
(2011-05-03 0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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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4月29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推荐选拔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领导干部的公告》,其中,明确注明两个南科大副校长职位为正局级行政级别。
对于一所以“去行政化,去官化”而受到社会强烈关注的大学来说,上述消息,无疑是当头一棒。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关注南科大改革的人士,对此也十分失望。然而,仔细想想,这其实并不是这一事件的最终结局,如果南科大真正一心想去行政化,这一事件,正是考验的开始,甚至可以说,这是真正确立“去行政化”理念的契机。
此前,南科大创校校长朱清时,在多个场合谈到“去行政化”的办学理念,以及“去行政化”的艰难。但那些艰难,大多仅限于自身的待遇受影响,以及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不便,根本没有涉及去行政化的要害,即政府对大学人事权和财权的掌控——如果这两大权力,掌握在政府部门,那么,就是大学没有行政级别,也是高度行政化的,而且局面有可能比大学有行政级别更糟糕:有级别时还看看你的脸色,没级别时看也不看,这也是国内大学校长反对取消级别的重要原因,没有了级别,在政府主导的办学模式中,大学的地位会更低。
如何向政府部门争取自主办学的核心权力——人事权和财权,这才是去行政化的关键。大学要获得这两方面权力,有两条路径,其一,作为举办者的政府部门,有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意愿,有主动放权赋予学校充分办学自主权的意识,因此,通过制订大学章程,明晰政府和学校的权责,建立规范的校长遴选机制、人事聘用制度和学校拨款体系。其二,政府部门并不愿意放权,而是想方设法以各种理由,依旧把大学的办学权掌控在手中,大学从保持学校独立性出发,对此拒绝合作,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利益博弈,逐渐争取到属于大学的自主权。
前一条路径,无疑是大学以及社会公众,所期待的。而且,深圳市领导的表态,也曾经给大家这种期待。其中就包括要制订南科大的章程,提交深圳人大常委会审议,成为法律文本。笔者曾撰文指出,有香港科技大学作为借鉴,深圳制订南科大章程,并不困难。然而,这所已经筹建4年,有首批新生入校的大学,却一直没有大学章程,已经传递出某种信息。而现今,政府部门直接为大学公选厅级副校长,更充分说明,期待他们主动放权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不太切实际的。
笔者曾呼吁深圳停止这一招聘,但如果不停止呢?这就必须走第二条路径了,表面上看,这条路径,给人的感觉是政府和学校“不和谐”,学校“不听话”,但从权责角度分析,政府、学校、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本就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如果政府部门布置什么、通知什么,学校就做什么,这不又回到传统的“管评办”一体化了吗?大学还有何自主权呢?具体到目前的厅级副校长公选,南科大作为办学主体,完全可以拒绝政府对干部的委派。——按照现代大学制度,举办者是不能直接参与办学的,而人事聘任是大学的内部办学事宜,向学校委派干部,是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越权干涉办学自主权。事实上,就是大学校长,也不能由政府部门委派任命,而应通过对大学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遴选。
当然,走这第二条路径,需要学校办学者,有教育家精神,有不畏权势,只对办学负责的勇气,这就是笔者为什么说此次政府部门为南科大公选干部是对去行政化的真正考验的原因了。如果朱清时校长坚定去行政化的理想,那么,应断然拒绝这一公选。如此,南科大将赢得尊重,其“去行政化”理念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环顾世界一流大学,哪一所大学,在建设过程中,没有这种与政府部门争取自主权、独立性的过程呢?
所以,朱清时校长的态度,尤为关键。这不是对朱校长的过分要求,而是作为教育家,在办学的基本是非面前,必须坚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朱清时校长对此已有回应,但回应颇让人困惑。他在回答记者时说,学校筹办之初,确实有这样的设想,那就是由政府派两名干部到学校来,作为学校和政府直接沟通的桥梁。他虽知道有干部要来学校一事,但“不知道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至于以后会不会有更多的干部到南科大,或者出现“政府任命”和“学校聘任”两种用人机制,他自己也无法保证。这从中传递的信息是,南科大所有主导权,其实还在政府部门,校长对这种格局也无可奈何。这怎么能去行政化呢?
其实,依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学校以及公众参与改革,形成权力与权利的博弈机制,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最可行的路径,那种依靠政府部门的自觉,主动放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构想,只是幻想。南科大的走势,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从这一角度说,这也是对中国教育改革的探索贡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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