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第一案——尹长发升古酒窖与五粮液集团物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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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五粮液古酒窖物权争议问题早在2010年就已经在四川省宜宾市两级政府介入下调解,参见《五粮液明代酒窖所有权之争:宜宾市两级政府介入》,在该案中,原告尹孝功等尹氏宗亲的诉讼标的高达3.08亿。当年诉讼具体内容为:判决被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等三方停止使用并归还其非法占有原告所有的16口“尹长发升”明代酿酒窖池以及18.17平方米房屋,暂定标的估值为2.5亿元;判决三被告支付已经实际侵权使用期间的酒窖及房屋使用费5847万元,此次诉讼标的金额达308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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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源于2009年五粮液向尹氏后人发出通知——“我公司决定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书”。对此,尹长发升第19代后人尹孝功迅速致函五粮液,指出《通知》严重侵权,尹家拥有明代16座古酒窖之产权,并希望在2010年3月底收回。不过,这个案子一直打了5年仍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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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加上此前送达的需缴纳诉讼费158万的《交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可以说此物权争议案件正式立案受理,笔者小尹转载时,期盼此次立案会有良好结果。
历史回顾:
1912年农历正月初九(2月26日),尹长发升的主人尹绍洲(尹孝功的爷爷)在小鼓楼街长发升家中以请“春酒”为名,宴请宜宾的老同盟会会员、共和党人及社会名流。席间,尹绍洲用祖传的陈年佳酿“杂粮酒”宴客。当尹绍洲亲自将乾隆年间封存的陈酒起封,登时酒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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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绍洲让儿子尹伯明用汝窑细瓷杯斟酒敬客。众人见杯满而酒不溢,酒色微黄,晶莹剔透,杯口的酒呈球面状微微凸起,在汝窑杯的衬托下,像碧玉镶嵌着的硕大珍珠。前清举人杨惠泉趁着酒兴,大声对尹绍洲说:“如此美酒,用‘杂粮’呼之甚是可惜。取其用五种粮食酿成,赞其晶莹醇香如琼浆玉液,就叫‘五粮液’,如何?”
众人齐声叫绝。至此,尹长发升的陈年佳酿“杂粮酒”在民国元年更名为“五粮液”酒。民国初年,尹长发升向民国政府申请注册,作坊名称是:“叙府尹长发升大曲作坊”,注册商标为“醉仙牌”。商标上李白豪饮醉卧的神态,吸引了众多顾客。“喝酒哪里去?东门长发升”,“真资格的五粮液是长发升的”,在市井中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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