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能否打压高房价?
(2010-04-14 08: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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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经商银 |
2010年4月14日周三
最近国内媒体对高房价接连发出抨击性文章,并推荐国家和地方政府使用物业税来打压房价的狂涨。支持的理由有几种。首先物业税可以提高炒房团的炒房成本,其次,使用物业税,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物业税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来说,是一项可持续性的税收。
这样的理由听上去符合逻辑。不过很多事情,理论上看着很有道理,实践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争论物业税好处之前,首先谈谈征收物业税最基本的合理性。国外如北美地区,物业税也就是房产税,税收交给当地的城镇政府。比如美国各州的地产税率不一,一般在1%到3%之间。一个州内,生活区没有公立学校的,一般房产税会低一些,有公立学校的会略高。税的计算,是税率乘以购房者买房时的价格制定。
税赋计算的改变无非两个因素,(1)税率变动和(2)房子底价的改变。税率会有所波动,但一般幅度很小,零点一、二个百分点,在美国地方要提房产税率,城镇政府必须提出十足的理由,如修路、扩建学校等等。至于改变房产底价,一般多年后(如十年),才可能会调整房产价格底价。本人在美国生活期间也拥有过房子,在我拥有住房的这几年中,美国房价上涨很快(2000年后这一段时间),但是我的房产税没有变过,无论是税率还是房子的底价。对于退休人员,当地政府还必须制定相应的年度房产税退税政策。
美国征税的合理性是建立在房子和土地可以永久拥有、代代相传的法律基础上。此外,税收给了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必须使用该税收来补贴公立学校、社区生活(如修路桥、社区免费活动中心等等)。
在香港,土地使用权是采取英国制度(99年拥有权),由于香港房地产不是永久拥有,因此香港普通住宅的房产税率比美国低,一般1%左右而已,对于香港人普通人的收入水准来说,这点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国内实施物业税,其合理性首先会遭到普通老百姓的巨大反弹。国内的土地拥有权最多70年,开发商囤地囤上几年,加上土建和销售时间,等到房子到了老百姓手中,拥有权已经差不多去掉5年。其实很多新房子的实际拥有权一般是65年而已。
物业税计算是基于税率乘以房产底价,由于物业税变动不会很大,因此房产底价决定了老百姓税赋的金额。如今中国的房价实在太高了。中国的房价和家庭收入比,打破过去的几十年来主流国家的记录。日本在1991年地产高峰时期,东京的房价与家庭收入比率达到15倍,大阪等城市也超过了10倍,在当时看来,日本的房价与家庭收入比之高,令人咋舌。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房价与家庭收入比率应该在5倍,达到7倍就被认为开始有泡沫了。而今天的中国房价与家庭收入比率,已经远远超过高峰时代的日本,达到了30到40倍的程度。也就是说,一个中国家庭不吃不喝30 年以上,才能买下一套商品房。
在这种极端高房价的环境下,哪怕政府征收1%的物业税,由于中国房产价格巨大底数,这笔从百分比来看似乎不高的税赋费用,对于一般百姓来说,财务压力是巨大的。比如在上海,一套两百万的房子很平常,假如征收1%的物业税赋,一年房产税金额就是2万元,一个月就是1830多元,相当于一个大学生毕业生月工资的一半。
因此,在中国证物业税,其实最后叫苦连天的将是普通老百姓。在中国如此高房价的压力下,对老百姓征收物业税,从各方面来说是不合理的。
有专家说,那么我们只对第二套房的购买征收物业税,这样可以解决老百姓的财务压力问题。就算如此,让我们看看物业税能否打压高房价,特别是物业税能否迫炒房团退出炒房活动。
举例温州炒房团,他们炒房资金的成本是一年15%以上,有些是月率达到近2%,也就是说,他们炒房子资金的成本是15-20%。此外,当温州炒房团到了某地进行购房,他们的策略是大批购房、同时压低单位房价。这套手段在2004年前就开始使用了。温州炒房团如今在任何地区购房,他们可以把单位每平米房价压低40%甚至更高以上。也就是说,市场价2万元一平米,温州炒房团拿房实际价格不会超过每平米一万二千元。
随着近年来房价的狂涨,炒房团压价空间越来越大。2005年在北京,各路炒房团的压价空间是20-25%,到了2007年压价空间达到30%以上,到了2008年,短期内房产低迷时期的压价空间超过40%,到了2009年,炒房团的压价接近甚至超过了50%。
随着房价的狂涨,炒房团的利润空间也随着压价幅度增大而同步增高。哪怕北京上海房价下降30%,温州炒房团只要能抛出手中房子(能否抛掉手中房子才是他们最担心的),基本上可以保本并且获利。可见,炒房团或购房关系户的压价空间拥有巨大的利润空间。
无论从获利空间来说(40-60%),还是从炒房团的资金成本(利率15-25%),区区1-2%物业税,对于炒房团仅仅是九牛一毛而已,根本不能起到任何打压炒房活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