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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郭敬明道德作协 |
王蒙的疯话
又见疯话。现在,中国人都疯了吗?
前文化部长,著名作家王蒙推荐有抄袭行为的八零后作家郭敬明加入作协,引发争议是自然的。而且我还觉得,幸亏。
对此,王蒙声明:“加入作协,就是表示你以写作为职业,出过书,不是推选道德楷模,也不是评选先进人物。”
王蒙从1953年发表做品,还当过中国作协副主席,说他完全不懂作家与作协,难以置信,只能说明他疯了。
1.“加入作协,就是表示你以写作为职业”,是吗?中国作协的绝大多数所谓作家都是业余的,都不是“以写作为职业”,为数不多的所谓专业作家,其实也不是“以写作为职业”的职业作家,是国家养起来的,写,拿两份钱,不写也照拿工资。
2.“出过书”,这算什么话?出过书,就是作家吗?没出过书,就一定不是作家吗?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许多年前,我和一位财政局的处长一起旅游。在车上,我一直看书。处长大概是寂寞了,便一本正经地问我:“看什么呢?”我想,即使告诉他书名,他也未必知道。于是,就举起书,向他显示。他看了看,点点头,深沉的说:“欧,字书。”
3.“不是推选道德楷模,也不是评选先进人物”。当然不是。中国作家或许有“先进人物”,一定绝少道德楷模。这是因为,中国作家中,有点看头的,大都只是人精,但缺少伟大作家应有的高贵的心灵,高尚的信仰,悲天悯人的情怀。就拿郭敬明来说,他当然不是以写作为职业,他是以写作为商业。剽窃别人作品,不仅是道德上的缺陷,还是职业道德(包括商业道德)的缺陷,剽窃本身,说明你已经背弃了这个职业。况且,郭敬明赔钱不道歉,认错不悔改,说明他是一个不完整的烂人,完全摆不上道德的台面,当然,也摆不进作家的行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保尔说过:“每一个严肃的作家,都必须是一位原创作家。”
我反驳王蒙的话,并不表明我反对郭敬明加入作协,相反,我觉得,中国作协反正是个烂筐,再放进一个烂果子,何妨?既然皆大疯狂,不妨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