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死无葬身之地
清明时节,雨也纷纷,泪也纷纷。
泪,自然是因为缅怀亲人,也为年复一年地看亲人装在盒子里,困在格子里的窘相而难过。
人越来越多,地越来越少。不禁感慨,中国人死无葬身之地。
也有墓地。贵,而且陷阱多多。就算没被埋进陷阱,那块地也不是你的。土地不是私有,也好像不是公有,似乎是国有,产权埋伏着巨大的危机,入土为不了安。
也有树葬。看上去很美,也是问题多多。有不少地方,植树葬后,不能作任何标记,不能用供品、烧香、纸钱等进行现场祭拜。这不是植树葬,这是植树节。
还有报道说,植树葬后,本来树长得好好的,清明再去,换成小树苗了。问,只说死了。不明不白的,人又死一回。难怪,有的地方,例如广东佛山市,在大力宣传后,也只有3户申请。
德国也大力推行树葬。这棵大树将被钉上标志,并规定一百年内不得砍伐,以供亲朋故旧凭吊瞻仰。死者可以在生前自己选定某棵大树,也可由亲人代为指定。据说,许多德国人已经接受并赞成这种树葬的方式。
中国人不仅多,而且,多坏。
活着的人,为自己想,也为别人想。为活着的人想,也为死去的人想。人,都会死的。活是人的一种权利,死也是人的一种权利,死有葬身之地也应该是人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