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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小三的非常态收场

(2011-01-19 11:29:33)
标签:

楷体

小三

非常态

夫妻共同财产

名分

健康

分类: 心理咨询

常态小三的非常态收场

 

    没有歧视的意思,小三这个称呼简单而雅皮,实在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一模一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还是各自冷暖各自知.罗列了十个不同类型的女子故意或不故意的介入了别人的婚姻,看看中间哪个人是舒服的?也看看那些我们忽略的现象背后的东西.心理学能给出一些解读,法律给给出一切界限,但真正的权柄还在每个当事人手中.

 

事情有点乱

这个故事里,好象有三个人,纠葛男,小三,大老婆.大老婆听上去很火,其实很窝囊,因为有大就有小.如果一个男人对别人介绍说:这是我老婆.正常.如果他介绍说:这是我大老婆.我想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但当老婆被自己老公实际恭敬到大老婆的位置上,那位置就很悲哀了,有的还要守活寡.小老婆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所以妻不如妾啊.但后面还有,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因为妓是直接满足欲望的,男人可以随意提出要求和幻想,在这种关系里男人占据绝对主动,所有雄性力量淋漓尽致,不必担心后果,也不用在乎对方的想法.偷呢,有打猎的意味,好比超市里的水果总不如亲自下果园采摘的香甜,带着野味,带着霜,随便擦擦,来一口,怎一个爽字了得.但偷不着是最高境界,因为长久的渴望而不可及.还不能是女明星那种高不可攀的偷不着,而是近在咫尺,咫尺天涯的偷不着,若即若离,半推半就,却始终,偏偏,不越过雷池,因而一直有念想,一直不死心,一直垂涎三尺,一直找机会.一旦偷到手,就变成了偷,一旦开始金钱往来,也靠近了妓,一旦开始生出只属于一人的念头就成了妾,然后妾都希望扶正,做太太,大老婆,名正言顺.既然金钱欲望和爱情都能得到,为什么还非要名分?又不是旧社会?因为心甘情愿做妾的能容忍把心爱的男人拱手放去回家伺候大老婆,那么这心爱就加了大水分.所以为了长期稳固的关系,还是要个名分更妥帖,而且谁都清楚,法律在保护谁.法律保护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但是却把非婚生子女的母亲排斥在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孩子,没有名分的小三最后的结果就是人老珠黄和曲散人终.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男人给小三买了名车豪宅,大老婆是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不知情为由要求返还,而法律将给予支持.也许小三可以不屑的说,我把钱都花光了,能把我怎么样?的确,目前的法律执行能力还没到那么高明的程度,也不能因为你花光了钱就要你的命.但是这个行为本身不恰恰说明了小三的忐忑和尴尬吗?

男人可以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也可以是手足无措的孩子,所以法律给了大家一个好桥梁,沟通那些男人权利和个人意志以外的东西,当无法协调的矛盾来临,法律这个未必有情却当然有理的工具就是尚方宝剑.有点像镇妖塔.小三显了原形之后,才幡然了悟,男人不会永远是你的保护伞,他的伞同时要罩很多人,充其量不过是给了小三须臾之间的扎锥之地,暂时避风挡雨,但这雨也因为这一挡而更加猛烈了,怎能不湿衣?怎能不心凉?

 

你到底爱不爱他/?

但大家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说:为了爱,我愿意.那么什么是爱呢?很重要的一个指标是独占和利他.不企图独占的,比如喜欢,我喜欢王菲的歌,不反对别人也喜欢,还可以交流心得.但爱不同,我爱我老公,必然反对别人爱我老公,因为别人的爱威胁了我的唯一地位,威胁了我对对象的独占性.还有一个指标是利他,如果我和他在一起,只是我需要我愿意我开心,而他每天痛苦的生不如死,这就是利我,不是利他,那么也就不是所谓的爱情.如果我爱他,会尊重他的想法和需要,会权衡他的得到和失去,会希望他过的幸福快乐心安理得,即使他的幸福需要我做出妥协和退步,我也要这么做,这就是利他.从前讲故事说真假母亲抢夺一个孩子,先放手的是亲妈,因为亲妈怕拉扯疼了孩子,宁愿放手,宁愿自己痛苦,也不要给孩子伤害,同理可证.

爱不是让人在人间畅通无阻的国际机票,以爱的名义去违背法律和良知同样不被欣赏.戴军的新书<饮食男女>里也说到了这个问题,一个女孩为救身患重病的男朋友,不惜委身给前男友换钱治病.可是生病的男朋友得知真相后却愤然离去.我们无意评判别人的选择,离去的男人认为你这样做是彻底粉碎了男人的尊严,靠女朋友卖身的钱治病不如死来得坦然,因为他爱她.而牺牲的女人却觉得即使他离开我,我也要不惜一切来救他,因为我爱他.里面貌似可耻的前男友大约在想,我给你钱去医治别的男人,并且继续和你亲密的关系,因为我爱你啊.,既然都是爱,怎么不能达成理解呢?因为里面的爱,有真有假,当事人自己也未必明白.很多时候,你以为你爱那个人,其实你是爱自己的价值观,爱自己的道德选择,爱自己的个人感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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