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即永别
(2010-09-02 13:49:00)
标签:
天谴泥沼不曾焰火奶茶杂谈 |
分手即永别
不必再联系,再见面,再打听,也不必回忆或假设,一切已经结束,有焰火绚丽过,但转瞬就是下一个黎明,记得不记得也不能怎么样,安全第一,还是就此永别的好,只当另一个从此离开人间。也没有来生。
若破此戒,必受天谴。
看似无情吧,其实这是最深情的成全,成全对方去完全拥有另一个人生,幸福到毫无遗憾。
也让自己可以在最深沉最疼痛的心灵泥沼生出绝色的花朵,好一个寂寞的春天,然后等那个属于你的对的人出现,给他一个完全的爱情,要相信,他完全值得你这么做,是他接受了完整的你,不曾有任何分手的借口。
是听了很多刘若英和陈升的歌,有感触。
以上的话,是送给一切如奶茶的女子,好好的告别那不属于你的世界,好好的去等待那个正在等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