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儿童之痛,政府必须严惩凶手及相关责任人员
(2010-04-30 1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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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管理单位治安机构防卫武器心理问题杂谈 |
屠宰儿童之痛,政府必须严惩凶手及相关责任人员
早晨上网查东西,腾迅跳出新闻,最近杀害幼儿园孩子的事情很多,毫无反抗能力的宝宝一个个倒在杀人魔王的屠刀下,血泊中。别说那些不幸遇难的孩子,那些经过救治活下来的孩子,永远都无法抹去这件残酷的事情带来的心灵伤害。这样因为个人私怨而变态报复无辜儿童的混蛋虽然被枪决,但仅仅枪决是不够的,这不是简单的杀人偿命,用这样无耻邪恶的人的生命无法赔偿那些年幼纯真的孩子的生命,也无法赔偿那些哀号的母亲和心碎的旁人。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用多高的代价,政府必须彻底根除这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发生一次,当地政府相关官员立即下课,连带监管不利的地方治安机构。杀人者就算确有天大冤情,也不能用这样的方式泄愤。政府必须先严厉防范并处罚类似犯罪,然后徐图畅通上访渠道,法制化合理化民声诉求。
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种社会模式都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诉求,也无法达到所谓绝对公平。包括经济压力问题、住房医疗教育问题,包括矛盾焦点的拆迁问题,甚至部分国家赔偿问题,这些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通过屠宰儿童得到解决。这些因为个人问题找不到解决方式的人,变成了丧心病狂的魔鬼,他们可以通过起诉,通过传媒,通过网络,通过民间组织,甚至通过直接找政府机关相关责任人面谈,上访,出版个人意见,行为艺术,任何方式。惟独绝对不可以使用的方式,不能被理解和原谅的方式,就是伤害其他无辜的人,伤害同样也在生活重压之下过着平凡而忍耐的生活的普通民众,伤害刚刚学会说话走路见到任何陌生人都露出纯真笑脸的孩子。除了刑事责任,必须附带民事赔偿,必须清剿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以赔偿受害人家属,必须让相关政府要员和治安管理单位包括教育机构管理单位都承担责任。
社会矛盾不可能完全解决掉,但政府要拿出有效办法努力逐步解决,至少是缓解比较尖锐的矛盾,社会的公平机制要逐步更加人性化,开言路,畅法治。在处罚这类罪犯时,量刑必须从严从重。
各个单位、各级政府机构也要关心道德教育和心理问题疏导问题,阻止那些自杀的,暴力的、抑郁的、焦虑的、躁狂的心理问题恶化,从而造成自伤或他伤。
都是坏消息,春天来了,孩子们却看不见了。我家宝宝也快上幼儿园了,每天得携带安全防卫武器接送上下学,保证孩子出了学校就在家长的保护之下,同时每个家长要像战士一样随时准备拼命,拼命保护孩子不受到魔鬼的伤害。真是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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