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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家过招有感之——道魔之间!

(2006-04-28 09:51:16)

与商家过招有感之——道魔之间!

2004611日从宜家买了四十把椅子,二十把绿色,二十把白色,准备给即将营业的咖啡店用,宜家的发票上打印着两个月内无条件退换。

20051211日,椅子回来已经半年,一个员工坐椅子的时候发现不是很稳,所以随口说:“推了得了,摔着人怎么办?”我看了看,其实不是椅子本身的问题,而是回来后自己组合的时候螺丝和椅子之间吻合的不好,如果认真安装的话还是问题不大的,但是我没有和宜家过招过,想知道他们的服务是怎样的,于是打通了宜家的客服电话。一位丁小姐听我说明了情况后,要我等二十分钟,并说二十分钟后给我答复。

放下电话不到十五分钟,电话来了,丁小姐说三天以后派人上门检查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因为宜家在北三环,我在昌平,距离四十分钟车程,所以我要求第二天上午就要退换,因为这个椅子的缘故我们已经延迟开业了,客服人员同意了。

12日上午十一点,我让朋友打车把椅子送回了宜家,打算如果不给退就好好说说,但是和工作人员接触以后,几乎没有废话对方就答应退换了,但是人家也说明了椅子没有质量问题,主要是自己在安装过程中没有组合好的缘故。这样我又在那里换了一些其他样子的椅子,拉回了昌平。

这个事情很小,坚定了我以后去宜家这类有信誉的商场买东西的决心。比较2005628日在昌平阳光商厦购买的TCL空调受到的待遇就是天壤之别了,空调买回来安装后的第二天开始出风口就起到了喷壶的作用——漏水,不但漏的如同下雨,还泡坏了新装修的墙面,泡坏了挂在墙上的一些名牌耳机,电话打了不下三十次,但是至今没有解决,其间该空调的售后服务人员来维修了两次,没有修好,就再也没有来过,时间已经过去半年,315的投诉电话 很有意思,说我必须有对方签字三次的单据才能处理,我说对方要是那么配合的话我还用投诉吗?315的回答是:这是规定!好一个规定!起诉吧,耽误时间;吵架吧,有失体统;放弃吧,心有不甘;等待吧,漫无时间;

就这样,只能是最后的方式,不停的继续打电话或者直接去该公司的总部要求处理。虽然我知道消法规定这样的事情也可以找商场,但是商场最后还是要找厂家的,赔偿不用提,就是换一部质量过关的也难于上青天呢。

教训如下:一、买电器还是去专门的电器商城吧;二、有问题就闹他个天翻地覆吧;三、没有精力自己解决就宁愿贵点去服务好的地方吧。我们天天嚷嚷服务,轮到自己的领域的时候作到敬业,其实不是什么竞争激烈的问题,还是自己做的不够,才让顾客流失的吧。我也算是花两千来块钱买了一课:认真对待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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