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迷恋文字 |
我10岁那年,小学5年级上学期,我要跟随爸爸妈妈从白龙桥镇搬到金华城里。
相处了一年的女同学知道我要走了,有些要好的拿出自己的小礼物送给我,我也准备了小礼物(我忘了是什么)送她们。一个叫李珂的女孩子送了我几张她珍藏的歌纸,我还记得,每张都是长长的一条,正面是一幅幅翁美玲黄日华在射雕中的各种照片,反面就是一首首当时流行的香港连续剧中的歌词加曲谱。
虽然是旧的,但是我们那个年龄的女孩子的心爱之物,也是对自己少年好友的心意。可惜的是,我认识到这一点,却是用的一个小女孩的伤心作为代价。
那个当时的我,用鲁莽来形容都不为过。李珂把那一卷歌词塞到我手上时,我正忙和着,忙着给别的同学写临别的赠词。我准备好的礼物已经送完了,正在尴尬中,看到了手里的这一卷歌词有很多张,想了一想,便抽出其中一张,转送给了别的同学,同学自然是很喜欢,也许10岁的孩子也不懂什么,就拿走了。
于是,我遇到了一双将近20年过去了都不会忘记的目光,和那咬着嘴唇费力吐出来的话:你不喜欢我送给你的礼物吗?为什么你拿去送给别人?我的脸刷的就红了,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你要走了,那是我特地送给你的。”那双眼睛里几乎要流出眼泪来。我捏着那剩下的几张歌纸,手心里汗津津的。
至于我后来说了些什么话,是否做了些什么弥补,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
但是,那几张发黄的歌纸我到现在还保存着。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将别人用心相赠的东西转送给他人,因为我总记着那句话:那是我特地送给你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再也不比如准备一把铅笔每个人送一支。每样特定的东西也用心的准备好只送给特定的朋友。
长大以后,我自己也经历了相同的心伤,目睹自己用心赠出去的东西最后落到了他人手里。想起那一幕小小的往事,和那双几乎要流泪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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