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啊!话说我家的朱同学,32岁从来没有工作过的朱同学,大早上起来,喝过咸豆浆,蛋糕配配,然后挎着包包,雄赳赳气昂昂,地去上班了。
这一切来自我对厨房掉的蛋糕渣渣,以及碗底的一圈印记,以及昨天新买的酱油被开了瓶,等等一系列迹象的仔细观察做出的推断,因为我昨晚写关于霄霄和PLP的博客写到太晚了,早上根本无法爬起来像我昨晚信誓旦旦承诺的那样给他煎个荷包蛋。。。。
我心里觉得有点惭愧。。。今天一定给他补一个第一天工作的盛大晚餐!
但是,我申明,虽然我最后没有在门口目送朱同学去上班,但我还是起来了一下的,原因是朱同学在客厅里大叫:我的另外一只鞋呢?我的另外一只鞋呢?这个事情十分严重,就连我在迷糊状态都觉出来了,于是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地上爬起来。我们刚刚搬进新家,鞋子全都用纸一只一只包起来的,一堆,两堆,三四堆,包在堆里寻不见。只见朱同学在堆中着急的左翻右翻,我当然也替他翻了一下两下。后来,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朱同学找到了他的另外一只鞋,然后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上,然后高高兴兴的去上班了。然后,我就又去睡觉了。
哦,对了。忘了来点昨晚的。话说昨晚,我给朱同学挑选他第一天上班的行头。得穿得象样子点。
拉弗劳伦的短袖衬衣?专门给你上班新买的,还没穿过呢,怎样?
不要不要,不用那么正式。你看老板都穿得很随便。
人家是老板,你是吗?滑轮天奴的短袖衬衫?
不好不好,更正式了。穿这件鳄鱼T恤吧?不过,是香港的鳄鱼,不是意大利的。
就是,万一人家见多识广,一看鳄鱼脑袋的方向不对,多奇怪。
也是,谁给我买的啊?真是!
芬特!当然是你老婆我给你买的。脑袋方向不对了它也是鳄鱼。
朱同学套上了,往镜子前一照。
天!赶快脱下来,旧衣服就是旧衣服,皱皱巴巴的。
朱同学转了转身子,也觉得欠妥。那么,正式一点好了。那件苹果怎样?
我拎出来,朱同学穿上。怎么那么傻啊?
我声明,这件可不是我买的,是你姐夫送的。
我说,还是拉弗劳伦的,穿上穿上。
朱同学又转了转身子,这回终于挺括了。
你说芬特不芬特,折腾半天,还是原来的第一件。男人在镜子前比女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裤子呢?穿哪条?
香蕉王国的。我斩钉又截铁,省得像上衣一样啰里八嗦。
朱同学于是满意地准备睡觉了。
综上所述,我对朱同学第一天上班还是不遗余力的作出了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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