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的友情连接上虽然挂了十余个,但某些几乎几个月都未曾想起去拜读。玄哥曾经费了不少口舌教会了我注册使用blogline,这样可以及时看到谁谁更新了什么。我不是个科学的人,我更讲求随兴而往,更喜欢王子猷的作风。下面这段一直是我很喜欢的。
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博客连接里的很多人都是我的戴安道。我知道他们在那儿,我知道我常有“忽忆”便好。
余华在我的友链里是首席上宾。这个我的同乡,我喜欢他纸上的文字,还喜欢他说话的声音,是我们吴越的乡音,并不结巴,说他妈的尤其流利,和,好听。上一次看他的博客还是12月份,讲的是文字和声音。“博尔赫斯在但丁的诗句里听到了声音,他举例《地狱篇》第五唱中的最后一句──“倒下了,就像死去的躯体倒下。”博尔赫斯说:“为什么令人难忘?就因为它有‘倒下’的回响。”他感到但丁写出了自己的想象。”我很清楚地记得这个开头。然后就是3个月没有去拜读他老人家的文章。昨天突然想去看一看,发现他3个月中也只不过更新了3篇,而恰恰是昨天,他把《兄弟》下部的第一章新鲜的贴了出来。没有早一天,也没有晚一天。
如果我对这个“我喜欢的男人”粉丝到天天去他的博客巴望一次或多次,那过去的三个月将是多么的煎熬和痛苦。相忘在兴致里,我以为是上好。而恰巧的情况下我们遭遇了,也只有淡淡的喜悦。
这些都是慢慢长大,在经历中学来的。只是不知道当我不再为了什么而剧烈地高兴,和剧烈地伤心的时候,当我将一切的慵懒不为归结为兴致未到的时候,是否说明我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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