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贝尔文学奖1993:托妮·莫里森
——张爱峰
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了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美国人又一次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托妮·莫里森可以说是全世界最知名的黑人作家,他的作品在美国比《根》《看不见的人》还要受欢迎。莫里森的主要成就在于她的长篇小说,至今出版了6部,中国都有译本,《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柏油孩子》《宠儿》《爵士乐》。她的小说获得了很多大奖,《所罗门之歌》获得1977年全国图书评论奖,《宠儿》获得1988年获普利策奖。这几部作品都以美国黑人的生活为主,比较翔实的写了美国黑人的生活。她的笔触特别细腻,能很好的刻画人物,人物的心理把握的很好,语言描写也很生动,最难能可贵的是她小说的故事情节也构思的很好,和欧洲强烈的哲学化小说不同,她的作品也体现出了纯文学和通俗文学的融合。《所罗门之歌》里写了“奶人”和他的侄女恋爱的乱伦故事,涉及到吸毒,凶杀,还涉及到了家族宝藏,通俗文学的构思,纯文学的笔法,写的可读性很强,但人物刻画也非常成功!我觉得一直以来,纯文学界都在贬低通俗文学,但纯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合流是迟早的事情。通俗文学利好多作家的作品比纯文学更深刻更形象,海因莱茵的《异乡异客》,乔治·奥威尔的《1984》《动物庄园》,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布莱恩·奥尔迪斯的《丛林温室》绝对不会比纯文学经典差到哪里去的,还有近几年的尼尔·盖曼、厄休拉·勒吉恩的部分作品。纯文学作家的通俗文学倾向也逐渐加重,威廉·戈尔丁的文学作品常被看成科幻小说,罗伯·格里耶的《橡皮》是以侦探小说的形式写的,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红》的侦探色彩更浓,托妮·莫里森的小说也同样具有很强的通俗文学色彩。《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写得都不错,莫里森继承了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黑人文学传统,她熟悉黑人民间传说、希腊神话和基督教《圣经》,这些在书里都有体现。她的语言简洁明快,情节隐秘,还有一股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风范,她是一个很成功的小说家。有人说她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女作家中最出色的,这个说法也许不为过,但我还是坚持认为他和拉格洛夫、黛莱达水平相当,比今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多丽丝·莱辛稍高那么一点。但似乎离那种人人都能记住的,几百年流传的经典还差一点距离!或者说真正能让读者深深铭记的东西还不够多!
爱峰打分:85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