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两场人命官司的背后---《红楼梦中的潜规则》之六
(2010-11-15 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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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霸王”薛蟠,出身四大家族中的薛家,“家中有百万之富”,又背靠大树,舅舅王子腾是“九省统制,奉旨出都查边”,姨夫贾政官至工部员外郎。有这样优渥的政治、经济依靠,按说应该有一番大的作为才是。事实却恰恰相反。薛大公子因幼年丧父,寡母溺爱纵容,“从五六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个字儿,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旧日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旧伙计、老家人等措办”,成了一个不学无术、不折不扣的废物点心。
“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的薛大公子,自然是有恃无恐,财大气粗,目空一切的。进京之时,一眼相中了“生的不俗”的英莲,立意买她,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另一买主冯渊“打了个稀烂”,从而引发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场人命官司。
对待这场人命官司,薛大公子“视为儿戏,自以为花上几个臭钱,无有不了的”。
也算薛大公子命运两济。审理此案的知府贾雨村,本来欠着贾府的一个大人情,又欲借着贾府这棵大树往上攀爬,因此竭力徇情枉法,让薛大公子轻松地逍遥法外,继续他斗鸡走马,为所欲为的纨绔生涯。
相对于第一场人命官司的轻松逍遥,数年后的第二遭人命官司却让薛大公子吃尽了苦头。
不过是因为“当槽儿的”张三多看了几眼当红戏子蒋玉菡,薛蟠醋意大发,故意找茬用酒碗砸死了张三。但这次不是在应天府的地面上,审理案子的亦非贾雨村,薛大公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即就被太平县衙监禁起来,而且县里知道薛家富足,正欲从中发笔大财。经过贾政托人说情,又送了几千银子才把知县买通,重新审理,从轻定案。后又层层打点,买通了府、道等道道衙门,不料仍被刑部驳审回来,依旧定了个死罪。后遇朝廷大赦,方免得一死。
两场官司,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前一场只需一张护官符,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走人;后一场送钱如流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死罪不免。
何也?
答案其实很简单:此时的贾府,已是风雨飘摇,气数已尽,护官符几成废纸,对衙门已不具威慑之力;官府并不买账,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落井下石,雪上加霜了。
“呆霸王”的两场人命官司,折射出的是贾府的兴衰,人情的势利,人心的凉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