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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巨头在华遭遇整体落寞

(2006-05-10 23:21:43)
互联网巨头在华遭遇整体落寞

   陈志刚/

   Ebay在华市场的全面落后,甚至可以被戴上“标志性事件”的帽子——在它之后,几乎所有的国外互联网巨头都被本土企业逼到了身后,在中国市场的呈现出整体落寞的群相。

   这种悲剧命运早在5年前就已初见端倪。2001年,AOL与联想各出资1亿美元,组建合资公司,共推FM365,准备在本地市场克隆AOL当时的美国模式,但很快便以失败而告终。AOL成了跨国互联网掘金中国的悲壮先烈。

   2004年,美国B2C大拿亚马逊以收购卓越网为跳板,将触角伸到中国市场,但收购完成至今,这家跨国巨头在这个号称潜力巨大的市场几乎无所作为,风头甚至不及“中国的亚马逊”当当网。

   然后就是开创了全球互联网时代的雅虎。进入中国市场后,其竞争力一直疲软不振。老本行门户做的不伦不类,被新浪、搜狐、网易远远甩下;搜索业务尽管全球排名第二,也尽管收购了本土企业3721,获得不少现成的企业客户,在华市场却一直打不开局面;其他的,无线、邮箱等业务更是差强人意,各被本土网络企业一一盖过。

   最后,不得不将摊子交给了本土网络企业阿里巴巴,而后者竟然是一个做电子商务的公司,与雅虎原有业务体系基本不相干。但对于雅虎来说,总算是一个光彩和划算的收场。

   接下来就剩下了EbayGoogle

   较于越来越凌厉的本土对手淘宝,eBAY的尴尬局面是,从之前的守势,转化到了攻势,要想出现大转机,势必花费更大的气力和投资,还有时间;要不就只有如在日本市场一般,草草鸣金收兵;或者学习雅虎好榜样,找个台阶,就坡下了。

   Google尽管满脸是金、气势逼人。在中国市场的现状和前景却也都看不出有多乐观。

    前段时间,零点前进策略咨询有调查报告显示,百度在品牌认知度、品牌美誉度、品牌使用度、品牌推荐度等指标上都超出了这个神奇的“外来和尚”。市场份额上,根据iResearch的调查报告,百度仍旧占据了将近40%的市场份额,Google则只有20%多。

    当然,Google,包括雅虎等的竞争现状,还受到某些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但一方面,这种影响并不对公司市场开拓能力造成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这正是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之一,而不断适应不同的本地市场也该是考验跨国企业的必修课之一。

    但这并不是主课。国外互联网巨头在中国市场的集体失足,应该更有其深层的产业特性,以及战略和战术等方面的原因。

    互联网企业更多提供的是一种“体验型”服务,它的特点是:第一,可以和需要不断重复;第二,具备“随时和随机的可替代性”;第三,依靠商务模式获取营收和利润,但这些并不直接或者全部来自于消费者,而需要经过间接转换,比如向企业收取广告费。

   这与芯片、手机、网络设备、PC,甚至软件产品等有很大不同。第一,后者提供的物质商品一旦消费就需购买,通过销售来实现营收;第二,购买和消费直接相关。

   如此比较,表现到市场竞争力构成上,互联网企业就不可能具备后者所能拥有的技术壁垒、规模化和低成本等竞争优势——芯片、手机、网络设备、PC等产业中,国外巨头正是依靠这些方面的优势,让本土企业难以在短时间之内赶超——一旦网络用户体验过程不爽,就会随时抛弃这些服务提供商——这些都与你是不是跨国巨头毫无干系。

   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力来自于商务模式和对商务模式的体验,能够和容易被拷贝就成了这些企业最大的威胁,而这些威胁往往就来自于本土草根企业。

   这些本地企业永远都比跨国互联网前辈更加战术灵活、更加了解本地消费者习惯,并且更加懂得如何获取最多消费者的芳心——这几乎可以看作是本土企业后来居上的最主要原因,新浪之于雅虎、阿里巴巴之于Ebay、百度之于Google、当当之于亚马逊,莫过于此。

   此外,就剩下一些不具行业特性的常规战术失误了。因为对中国市场的“傲慢与偏见”,很多跨国互联网巨头开始时对这个市场要么是用心不多、投入不大,要么就是估计不足、反应迟钝等。

   比如,它们会按照其美国模式或者国际惯例,对收购过来的本土网站架构进行规范和改造,结果造成用户的大规模流失;再比如,它们会在对刚开始出现的本土竞争者视而不见,轻易丧失与后者深入合作的机会,最终逼迫出一个又一个的“土狼型”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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