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日本人赔偿中国被掳劳工,各退一步避开法律谈道德

(2010-05-17 17:32:26)
标签:

杂谈

427日,中国二战被掳往日本信浓川的劳工,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西松建设公司“承认抓掳和奴役劳工的历史事实,认识到企业的责任,深刻反省,表示谢罪”,并支付1.28亿日元的赔偿金,折合人民币900多万元。当时被掳往信浓川的劳工共183人,每人近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二战结束前夕,大约有4万名中国人被强掳到日本,从事残酷的高强度体力工作。从1995年至今,中国劳工多有在日本的诉讼,但这些诉讼均被日本法院判决败诉。于是,以非诉讼手段解决被掳劳工对日索赔模式兴起。最早的一例是2000年鹿岛建设的花冈案件的和解,并由此形成了以“谢罪道歉、出资建碑并调查、设立基金、象征性救济”等为主要内容的模式。此后的历次和解,均基本沿袭了花冈和解模式。

当然,有认死理的中国人不认这种模式。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模式确实不完美:比如日本人强掳华工的法律责任未得到确认,赔偿数额远低于韩国的类似诉讼,日方设立基金等举措在反省力度上不及德国的力度,等等。

    但是,此类和解是有意义的。至今,中国人获得赔偿金额已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让中国受害劳工在有生之年得到心灵抚慰,是让日本人认识到战争罪恶并从此植入和平基因。如何做到这些?中国人多次试图通过法律手段使日本人认罪的意图难以实现,如今双方各退一步,以非诉讼的模式获得妥协和解,其中“谢罪道歉”确认了日本军队的侵华史实,这就基本达到了中国人的诉求。什么叫务实?什么叫向前看?这就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