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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马斌读报时读了一则新闻,说是海南省决定取消代表特权的车号。而这些车号,常常可以走逆行,闯红灯,超速而不受交警管理。事实上,交警们也不敢管,谁知道车里坐的是那位爷!
这件事不想多说什么,也可能是昙花一现的事情。记得若干年前,西安市有一段民谣:一个尖儿(A)不如两个尖儿(AA),两个尖儿(AA)不如一个蛋(O),一个蛋(O)不如割了半个蛋(U),说的就是西安市大街上那些变幻的车号。开始是A打头的车厉害,不是省委的就是公安的。后来,A打头的车多了,就出现了AA牌照。再后来,AA也臭街了,车牌有成了O最牛。结果O牛了没多久,路上不知怎么冒出大批的O,只好忍痛割蛋,成了U。
希望海南不会这样。
不过,不管怎么说,海南的掌权者是做了些事,哪怕说做姿态也好,总比不做要好些。但是,如何落到实处,是一个难题。
我想到了两件事情。
一是中央为了畅通群众声音的渠道,规定信访部门要认真对待上访,规定有些问题要在本县本省解决,并且有量化的指标。本意是好的,结果就产生了偏差,有些信访部门为了在数据上显示自己地区的信访量在逐年减少,就派人在车站码头堵截上访者,甚至对上级信访部门行贿,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信访者的名字销掉,术语叫做销号。这样,这个地区的统计数据就好看的多了,信访人数逐年减少,说明领导有方,领导就可以做更大的领导。
而老百姓呢?他们到哪里去诉说自己的冤屈呢?
更为危险的是,老百姓本来费尽千辛万苦,在中央的信访部门已经记录在案了,就等着中央的青天大老爷作主呢,自己的名字却莫名其妙的没有了,他们仅存的一点希望会化为灰烬,对这个社会,甚至对这个国家会产生敌对心理,进而采取极端手段。
好的初衷并不见得都会带来好的结果。
再一件事情是法院的。各地的法院都在强调结案率,这是好事情。但是,好事情也会变味。有些法院为了提高结案率,每逢年底,就会动员一些未能审结的案子撤诉,哪怕年底撤了,来年再立案也可以,反正不能影响我的业绩。那些打官司的人怎么办?只能照法官的意思办。因为再立案,还是法官一句话。
回到海南。特权车号是我们这个庞大官僚机器的一个标签,一个符号,远不是机器本身。许多符号摘下来不难,但是,凡摘下来不难的东西,贴上也不难。摘了贴,贴了摘的故事一直在我们身边上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