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刚:我为什么不给孩子规定"性交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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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给孩子规定“性交年龄”
方刚
很多性教育工作者,在教学中,都会对学生说:性交应该是成年之后的事。
说出这句话的性教育工作者,已经很“前卫”了,因为还有一些人,主要是女生家长,会说:性交应该是结婚之后的事。
我却一直拒绝在教学中给孩子规定一个“可以性交”的时间,我一直在促进他们学习自主、健康、责任的“基于人权的性爱三原则”。(详见本公号2月18日的文章)
在讲性教育夏冬令营的时候,因为第一天早晨均有家长会,我会在那时讲清楚我的理念,所以家长们通常不会提出异议。但在晚上的家长会时,偶尔仍然会有家长会提出要求:应该给孩子规定一个可以性交的时间,不然他们这么小,如果现在做爱,对成长不好。
这时,我会再次给家长解释我不规定年龄的理由:与其机械地规定一个时间点,不如让他们认识到“自主、健康、责任“的原则,因为无论这个时间点是成年,还是结婚后,都不仅是达不到目的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为什么给孩子一个可以性交的时间点反而是不负责任的呢?因为当你这样做的时候,其实是逃避了教育的责任。“不许‘早恋’”、“不许发生性关系”这些不就是过去几十年间我们的老师和家长做的事情吗?结果又怎样呢?这里面有教育吗?没有。这里面只有说教与规训。
为什么规定性交时间点达不到目的呢?是因为孩子们并不会因为我们说了就听我们的。如果我们说什么,孩子就听什么,那孩子就不是人了,而是机器了,只需要我们输入一个指令就可以了。有的家长自己都没有做到结婚后再发生性关系,却想让自己的孩子等到结婚。这样简单的“指令”体现的是家长制的暴权,不仅破坏了孩子对我们的信任,而且也可能破坏他们对讲师和整个夏冬令营的认同,影响他们对其它内容的吸收。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想:这个老师是虚伪的。如果家长做这样的教唆,也会破坏孩子对家长的信任,使他们不会在性的问题上与家庭交流。
1、成人取决于年龄,还是取决于心智?达到一个年龄线,就必定心智成熟了吗?
2、一个人明天过18岁生日,今天晚上提前庆祝,有了性关系,就是“坏孩子”?而睡一觉到明天早晨再做爱,就是好孩子了?
3、一个人28岁,没有接受过好的性教育,不懂得自主、健康、责任,另一个人17岁,接受过赋权型性教育,懂得自主、健康、责任这“人权视角下的性爱三原则”,他们谁更有资格决定性爱与否?
所以,给孩子规定性爱年龄线的虚伪性,就更加曝露出来了。我们不是应该给孩子一个“可以做爱的年龄点”,而是帮助他们学会自主、健康、责任。
前面批评了“管教”的“管”,其实,“管”还可以有另一个解释,那便是顾及、服务、责任。这个涵意上的“管”,孩子成为主体,而教育者,包括家长只是在为他们服务。只有在“为服务”的意识上,才可能提供真正的教育,即增能赋权的教育。
赋权型性教育强调,性教育是要让受教育者自己成长,有能力做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选择。所以,我们要通过性教育让孩子学会承担责任。
整个夏冬令营的设计,都是围绕着培养责任能力进行的。如果我们通过所有这些努力都没有让孩子们学会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就不要指望通过一句“不要在18岁之前做爱”管束住他们的身体和思想。
有人说,我这是在鼓励孩子们18岁之前做爱。这样想的人,是简单的“非此即彼”,“不反对就是支持”的思维模式。
作为教育者,我关心的只是学生是否懂得和能够做到人权视角下的性爱三原则:自主、健康、责任。我不关心他们什么时候做爱。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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