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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答问:如何看待“男生同床睡觉”等10余问(图)

(2013-10-23 19:48:08)
分类: 课堂教学

教师的性教育提问

方刚

    201310月,我应广东省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之邀,前往进行性教育讲座。讲座后,教师踊跃提问,现场气氛热烈。可惜因为时间关系,没办法逐一回答,我内心非常不安。当场承诺老师们:回到北京之后,我一定将他们的提问以文字作答,发布在网上。 今天,我做到了。

 

关于性教育课程

问:您提出的赋权型性教育,不建议灌输观点,孩子面临多个选择,如果迷惘、混乱,怎么办?

方刚答:没有进行赋权型性教育的时候,学生才更可能迷惘和混乱,他们从不同渠道接受不同的信息,却没有人引导他们判断、思考这些不同的信息;他们还可能面临教师和家长的灌输,与现实生活中看到的现实不一致的情况;还可能面临主流道德教唆与自身欲求相冲突却没有引导的情况。

赋权型性教育不进行观点灌输,但并不是放弃引导青少年的责任。赋权型性教育主张通过多元信息呈现、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如何做才能够做到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使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这是一个引导学生从众多观点中形成自己观点的过程,并不是置他们于迷惘和混乱中不顾。赋权型性教育相信,学生们会自己生成知识和态度,而这个经过思考形成的知识和态度也一定是会对他们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

 

问:当孩子们接受了性教育,而家长观念不同步,削弱了学校的影响,怎么办?

方刚答:所以同时要对家长进行性教育。可以是在家长会上向家长介绍,也可以是专门针对家长的性教育讲座,还可以是印刷宣传品送给家长。

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blog_attachment/1310/07/1246507_1382528764483.jpg

 

问:课时哪里来?

方刚答:最理想是有专门的性教育课时,通过学校的“校本课”可以做到这一点。即使没有,也可以通过班会等形式进行性教育。还可以进行性教育的学科渗透。

 

问:初中生在生理卫生课学习了性知识,激发了他们对性的渴望,这是否是造成他们过早性行为的诱因?

方刚答:这是一种常见的错误担心。青春期对性的渴望,是生理心理发展的必然结果,并非因为学习了性知识。恰相反,好奇心带来更好的性行为,充分的、正确的性知识教育,可以满足对性的好奇心。当然,赋权型性教育反对只是把性知识当作“生理卫生课”的内容来学习,而主张进行全面的性教育,这就包括如何处理性好奇、性渴望、爱情渴望的教育。我们相信,这样的教育结果会使青少年做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选择。

 

问:高中校园有成文规定“禁止早恋”,不成文的规定是“男女不可同桌吃饭”,“在校园里不可以与异性亲密同路”等等,而实际情况是,没有亲密同路或同桌吃饭的男女生,但学生情侣挺多的,只是我们不知道或者知道后没有“硬性拆散”。我不理解校方这种其实没有达到效果的规定,但如果我是校长,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如果您是中学校长,您会做一些怎样的规定,起到理性疏导的作用?

方刚答:如果我是校长,我会积极开展性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我会鼓励异性接触,比如同桌吃饭、共同参加社会活动,等等。在接触过程中,了解对方,化解神秘感,自然交往。在性教育的过程中,爱情教育是重要的内容,但赋权型性教育的目标不是“禁止早恋”,而是让学生学会面对自己的情感,了解不同选择的可能后果,学习应对这些后果,并且最终做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选择。

 

 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blog_attachment/1310/07/1246507_13825287655557.jpg

关于家庭关系

 

问:健全家庭中,父亲角色长期缺失,女儿已经初中了,感受到女儿对父亲的疏离,对亲密关系的渴望与关注,应该如何引导?

方刚答:缺爱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渴望在与异性的亲密关系中得到温暖,虽然这可能永远是一个无法充分满足的渴望。帮助孩子认识到自己这种对亲密关系渴望的背后,可能有家庭背景的影响因素;培养孩子选择在对自己最有利的时候,开始对自己最有利的亲密关系的能力。

 

问:儿子已经读高中了,不愿意和家长睡一张床,但是家里来客人时,需要委屈一下都不愿意,怎么办?

方刚答:青春期的孩子对和家长睡同一张床的抗拒,是可以理解的。尽量不要和孩子对抗。建议有一人睡沙发,或者家长常备一张折叠床,或者干脆去宾馆住一夜。家长和青春期孩子交往中,尽可能回避对抗,尊重他们的意愿,这是原则。

 

问:夫妻性爱中,不小心没锁门,被女儿看到了。当时丈夫生气地把女儿赶出去,结果女儿哭了。该如何处理?

方刚答:如果是很小的孩子,看到父母做爱,因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通常会感到害怕,恐慌。父母责怪孩子,“生气”,似乎没有道理。父母要做的是,停止性行为,然后告诉孩子:这是父母在表达他们的爱,这叫做爱,不是爸爸或妈妈在欺负对方。你将来长大了,遇到相爱的人,也会通过做爱来表达爱。但现在小,不要模仿,也不可以强迫别人做。

 

关于学生的性

问:若根除“腐朽的贞操观”,会不会导致青少年“无羞耻感”?觉得性无所谓,甚至觉得和很多人做爱也无所谓?现有在些人就晒自己做爱的次数。

方刚答:“腐朽的贞操观”,通常指的是认为女性应该“守贞”,第一次应该给自己的老公,等等。因为它剥夺了女性的身体自主权,认为女性是男人的附属,女人的性不属于自己,所以我们要反对。性原本就不应该是感到“羞耻”的一件事。认为性是“羞耻”的,或认为同自己喜欢的人,想与之做爱的人做爱是“羞耻”的观念,在我看来才是最羞耻的。

每个人拥有对自己身体的使用权,也可以拥有不同的性价值观。所以,赋权型性教育不试图强迫青少年形成一种“统一”的性价值观,恰相反,我们鼓励他们对不同的价值观的包容,我们只是对他们强调:每个人都应该做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选择,并且对选择的后果承担责任。

 

问:学生在学校厕所发生性行为,被老师发现了,两人被开除了。男生16岁,女性17岁。学校这样处理对吗?应该如何处理?

方刚答:我认为不对。两个正读书的学生被开除了,他们的学习生涯可能就此结束了,他们的一生都受影响了,这样的处理方式怎么可能是对的呢?如果说他们在学校厕所做爱是错误的,那只是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何必如此重罚?我们对于青少年的性为什么如此恐惧和憎恶,以至于非要把他们开除呢?背后可能潜藏着的一个假设是:这样在性上“不守规柜”的青少年,可能会“毒害”其他的同学,所以要开除才能保护其他学生的“纯贞”。估计不说这样的努力是否会有效,这努力本身对当事学生的伤害却被忽视了。

在性上“有过错”的青少年,不是不可以“挽救”的,不是应该被抛弃的。学校应该首先检讨自己性教育的失败,而不是处分学生。

 

 

问:如何对待男生睡一起?

方刚答:我注意到2013年,有学校规定两个男生在宿舍同床睡觉,要处分,甚至开除。这规定很雷人的。它背后的假设是:这两个男生有性关系,而学校对有同性间的性关系的学生要“严惩”。对同性恋的排斥与恐惧昭然若揭。其实,两个同学睡在一起,并不等于有性关系。许多女孩子都会喜欢和闺蜜睡一起,为什么男生间不可以?所以仅因两人睡一起就处分,是非常过份的。学校不应该干涉这事,最多是提示:床窄,小心掉下摔伤。

就算两人有性关系,同性间的性与爱,应该与异性间的性与爱同等看待,都不应该进行处分,而应该进行性教育,使其做出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选择。

 

 

关于性骚扰

问:学校三年级有一个男生,经常在女生面前脱裤子。有一天还去摸女生的下体。据说,他的爸爸和爷爷在坐牢,妈妈跑了,奶奶一个人开电动车养活他们兄弟三人。老师该怎么办?

方刚答:首先,告诉这个男生,他所做的是性骚扰,严重的情况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必须停止。同时,尽可能给这个孩子一些关心,让他感到温暖,感到有人在关心他、爱他。许多时候,教师能做的非常有限。

 

问:性骚扰是拍肩膀?摸屁股?摸裤裆?标准是摸的部位,还是对方是否反感?

方刚答:有意识地触摸性的敏感部位,那当然是性骚扰。但这显然还不够。因为性骚扰不只是肢体性骚扰,对于身体不同部位是否涉及“性”的理解也不同。所以,我认为令对方反感、恐惧、不舒服的身体触摸,即是性骚扰。特别是明确表示出自己不喜欢的情况下,仍然进行这样的事,更是不可以原谅的。

 

问:性骚扰为什么不可以?仅告诉施加者对方不喜欢,不舒服,厌恶,反感,他并没有终止这种行为。怎么办?

方刚答:性骚扰侵犯了别人的身体自主权,是对他人的侵犯,所以不可以。

对方不喜欢、厌恶、反感,只是一方面。在学校情境中,我们主张对不知道什么是性骚扰,不了解性骚扰性质的学生清楚地传达这样的信息,是为了帮助他们觉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的,是对别人有伤害的。但这还不够,我们同时还要清楚地告诉这些学生:性骚扰是犯罪,严重的要受到法律追究和惩处的。

如果还不思悔改,就超出学校性教育的范畴了,可能要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了。

 

问:前几年我教的一个小学一年级女生,估计家长很重视性教育,这位女生很敏感,凡是有男生的手触碰到她的胸、屁股,她都会马上告诉老师。而小学生很好动,课间活动时难免会出现碰撞,所以我告诉她,男生不小心撞到你,不是故意摸你的。可是她还是不肯罢休,只要男生不小心碰到她的敏感部位,她就很不高兴地向我投诉。请问:遇到这样的孩子,我们该怎么进行性教育?

方刚答:

这其实检证了我的一个担心:我们对拒绝性侵犯的强调,也许在某些时候会演化成对于普通人际交往、亲密关系的过度警觉,从而伤害人际交往与亲密关系。我这样讲,并不是反对进行防范性侵犯的教育,而是关心如何教育。

具体到这个女孩子,也许一开始她有些过份警觉,但当她的警觉被同学们所普遍知道,而且教师没有对“性骚扰”她的同学进行严厉教育的时候,一些同学可能会出于“逗你玩”的心理,去触碰她的敏感部位。

我认为,教师对这种情况别无选择,要积极面对她的“投诉”,然后开展性教育课,教育全班同学:不能触碰别人的触感部位,即使是无意的触碰,也不可以。而且,“无意的触碰”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课程上当然也要分享:什么样的触碰是可以接受的,不应该视为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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