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观的断想(肖宇/文)
(2013-02-21 10:21:37)分类: 两性新说 |
“不结婚”是你的权利!
(说明:此文不是方刚写的,是我的朋友肖宇写的,一直没有刊物发表,他希望发在我的博客上,以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
当今社会,究竟需要一种怎样的婚姻观?是来自“父母之命”、“社会压力”?还是所谓的“社会压力”、从众心理?……。让我们从一个侧面来还原那颠捕不破的真理:婚姻是爱情的结晶。
(特此声明:本文的写作目的绝非标榜“另类”、引领“不婚”的所谓“时尚潮流”。而是要提示你我:在走入婚姻之前,请先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记得笔者在大学学习法律专业时,法学老师在讲述我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有关“婚姻自由”一词时,曾有过一段精彩的阐述:理论上“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个方面。而前者又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包括选择配偶、时间、地点、方式等),其二:公民有不结婚的自由(包括一段时间内不结婚、甚至终生不结婚)。
于是乎:在所谓的“社会压力”之下:“闪婚”、“逼婚”以致“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等闹剧纷纷登场、出炉了!我想反问:不结婚(单身或独身)就让人看着“不顺眼”吗?!
著名作家铁凝年近50而成就美满因缘,因为冰心老人曾经告诫她:“对待婚姻,你不应该‘找’,而应该‘等’”!也应该成为当今诸多为婚恋而困惑的至理名言!“人情面子”、“怕人笑话”不是问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不是问题!
一个人究竟怎样度过一生,他(她)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对待婚姻也是如此。如果你真的不喜欢婚姻家庭束缚,甚至厌恶与一异性朝夕相处、耳鬓私磨。那么他人、社会谁都无权指责你“另类”、“变态”,你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后半生精彩健康生活回敬他们的可笑与无知心态!对“婚姻”大胆说一句“不必”。(——相关知识链接:“性取向”是指一个人性渴望、幻想和感觉的对象。通常分为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等。前者为生活中大多数,后两者为正常中的少数,都应当受到社会尊重。)请记住:独身: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而正是由于相关知识的不甚普及,而致使性取向的少数人群在诸多好心人的“劝导”下、难以违抗的“父母之命”强压下,所谓“社会伦理”的感召下,违心屈从于“围城”内外的拉拢与撮合,外表下的“美满婚姻”实际上却给两个人以后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当然,对于性取向中的大多数(异性恋者),还是应该充分享受社会所赋予的大环境:去履行真正的恋爱与结婚权利,勇于实现爱情在婚姻中的升华与结晶!但,同样记住:婚姻绝不是让人“看起来很美”的花瓶,“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也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著名小品演员魏积安曾扮演过的一位老红军,在回忆自己的婚姻时,曾略带自豪地说:“我们那个年代,结婚时谁都不认识人呢!是部队首长指定的爱人,一辈子不也过得很幸福……”。而实际资料显示:战争年代的离婚率是非常高的,给许多家庭(如子女抚养等)带来了痛苦。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年过3、40岁而依旧坚持单身生活,拒绝婚姻,那么,背后人们议论你的“闲话”议论无外乎三种:一曰“性格怪异”、;二曰“生理缺陷”——有毛病;三曰“遭受过婚恋打击”。而在表面上,这些“好心人”却逢迎你:“别挑花眼了”、“别连生孙子都耽误啦”……。对独身者的无形歧视溢于言表。而越在社会底层,这种歧视甚至会累及你的事业升迁与人格尊严!
试问:一些人,为什么受不了别人“不结婚”而拼命为他人介绍对象?在当今社会,为什么“单身”、“独身”会时常遭受歧视与冷遇?
作者;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