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关注南京“聚众淫乱”案
(2010-03-16 2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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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性/性别事件评选 |
呼吁关注“王教授”“聚众淫乱”一案
南京某大学“王教授”,近日被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参见:http://news.sohu.com/20100312/n270760427.shtml
“王教授”是我进行性学研究的积极支持者与志愿受访者,2009年初在互联网上看到我的研究启事,便主动与我联系。2009年底,我专程到南京访问过他。“王教授”为人热情,积极支持学术研究,为我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宝贵的信息。
“ 王教授”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现行法律中的有关条款,但是,并没有侵犯任何个人的权益,其行为没有受伤害的主体,也没有危害社会。个人的性行为方式属于其人权的一部分,一个进步的社会应该不去干涉私人性生活的自主选择。
另一方面,作为立法基础之一的“公序良俗”也在发展和变化中。法律除了禁止和惩戒的功能,还有倡导进步的社会文化的责任。我在此呼吁法律界人士,能够通过这一案例,倡导一种对性权利持尊重与保护的价值观,促进法律的价值观导向的转向。
“王教授”因为“换偶”事件曝光而被停课,长期以来生活窘迫,甚至无钱请辩护律师。希望有愿意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律师或社会机构与我联系。
对公共事件发声,是一个很好的促进社会观念改变的契机,因此我呼吁法学界、性学界及其它相关领域的学者与进步人士,能够对这一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促进对性权和人权的维护,从而推进司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