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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只手

(2006-02-26 14:25:16)
  居延安,其实一直居美国,在美国一呆就是十七年。这次回国给本班开课,反复挂在嘴上的,居然是“博客”。
  “写过博客或者上过博客的,请举手。”他问。
  稀稀拉拉的,举起了五只手。
  
  我犹豫了一下,举起了手。
  我是EMBA班的第六只手。这只手单薄、飘忽,匆忙举起又赶紧放下。
  这只手正在掩饰,还是晚了。已经有同学开上了玩笑:为什么时髦的事总和你沾边。显然,现实不需要意外,不需要带给他人意外,更不需要世界赠我以意外。我应该是,和现实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贸然成为第六只手,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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