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偷东西被发现想低价强买
(2009-10-21 12:00:32)
标签:
谷歌
著作权
数字图书馆
文著协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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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京华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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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为建数字图书馆,未经允许擅自将众多中国作家的作品非法扫描上网。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统计,已发现有500多位作家的17922种作品被谷歌盗用。这种明目张胆侵犯知识产权的小偷式行径,本来就已经违法在先,它提出的和解协议,更是引起中国作家的公愤。
在文著协公布的谷歌和解协议中,被侵权的中国作家有“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种选择。同意者,每人每本书可获至少60美元赔偿,以后可获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这赔偿需要本人提出申请,2010年6月5日之后还没有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同意者,则可提出诉讼,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谷歌不仅未表示丝毫歉意,反而推出“霸王条款”,企图以低价强买,并对受害人维权设置种种条件和时限。这种行径是对中国作家合法著作权利和国际版权法的公然漠视。
或许有人认为谷歌建数字图书馆,为网友免费提供图书搜索查阅服务,是一种全球文化资源共享的行为。但谁不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谷歌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跨国商业公司,不是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它所谓的免费服务,最终还得有人买单。何况,目前谷歌数字图书馆仅能为美国境内的网民服务。
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说得好:“尽管文化资源共享,让更多的人得到知识并没有错,但前提应该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就是以知识共享为借口,来非法享有著作成果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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