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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sta乱用句号岂能成时髦
(2006-06-13 09:30:26)
最近,一个网名叫Acosta的男人,成为首个博客点击率超过千万的“草根”。于是,他摇身一变,从“草根”一下子变成炙手可热的网络红人。在网上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下,我也不能免俗,去他的博客看了看,想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凭什么一夜走红。
那些自称是自拍的写真照,就不多说了。Acosta称得上是一个帅哥。虽没有周润发、郭富城、刘德华帅,但至少比我强多了。这一点没有可比性。不过,天下帅哥多的是,凭什么是他走红?于是,便又仔细读了读他的文章。这下,倒发现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没有逗号,甚至没有顿号、破折号等其他符号。引号倒偶尔用。但充斥于整篇文章的,几乎全是句号。看得我这个老编辑脑袋都大。幸好我还不是老古董,也不是我们报社的校对老师。否则,真会忍不住把他的文章都校一遍。
博客上的文章,纯属自娱自乐。只要没有那些必须回避的敏感字眼,原本是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爱怎么用标点符号就怎么用。甚至前言不搭后语,逻辑混乱,错字连篇,别人也无权过问。可当我看到一些网友在Acosta文章后赞赏的评论之后,还是忍不住要说三道四。
Acosta不用逗号还值得赞赏?乱用标点符号反倒成了时髦?文章前言不搭后语难道就是有个性?这真是咄咄怪事。老崔说: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可这世界变化再快,也绝不应该把坏的变成好的,黑的变成白的。
安妮宝贝写文章爱用句号。可人家用的那些句号,和她优美、个性化的文字相得益彰。而且,必须用逗号的时候,她也不会生硬地画上个句号。Acosta的文字,说得客气一点,是乍看有点特色,实则非常普通。说得难听一天,是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这样的文字再配上满篇句号,就像一锅掺了沙子的夹生饭。难以下咽不说,吃下去还会磕了牙齿,闹了肚子。
郭敬明抄袭别人的文章,法院都判他输了,照样有粉丝为偶像叫屈。Acosta写文章不用逗号,前言不搭后语,同样不妨碍有人大声叫好。前几天,我在某家报纸上,居然看见一篇同样乱用句号,几乎不用逗号的酷评文章。文字水平如何倒是其次。我真担心,当句号成为时髦之时,便是逗号和顿号退休之日。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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