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经常说中国人散沙一盘,无法组织起来;其实,这不是中国人的本性,这是人类的本性:全世界任何民族和地域的人,只要超过3个人,假设没有合作规则,都无法组织、难以行动,都是散沙一盘!
人要想组织起来,就要合作,合作就要议事,议事就要有规则,罗伯特规则就是关于议事的最好规则!
多人议事,小到街头摆摊,大到国会辩论,都可以依照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先生原来是一位美国军人,退伍后看到人们开会或议而不决、或吵闹而散、或只能空谈,为了把争吵、辩论、派系变成行动,设计了这么一套规则,近百年来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议事标准。
孙中山从美国回到中国后,最先做的事情就是教育国人如何开会,他首先在中国推动罗伯特议事规则。
1995年我到北京学习法律,从组织3人司法考试小组,到以后组织几十人到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行政诉讼,再到组织数百人的小区业主集团诉讼,期间经历了很多波折。
由是对议事规则的重要体会深刻,感觉到没有议事规则就没有合作,没有合作业主就永远是散沙一盘,所以在小区开始推动罗伯特议事规则。
最早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大概是商务出版社印制的,虽然只有三四十页,但内容比较难懂;后来又有新版出现,不过已经是三四百页了,一般人看过后,半年内很难领会应用。
我把所学的知识结合中国业主的特点,总结成如下10条,以期有利于业主的组织与联合,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一点贡献。
一
人数:人数应当为奇数,以避免出现无法表决的情况;
二
客观:与会者不应就会议议题事先进行单独沟通并达成利益分配协议,以保持会议的客观与真实性;
三
主席:开会要有会议主席,主席的任务就是公平的分配发言权,主席一般没有表决权;
四
记录:开会要有记录,首先是到会者记录,然后是发言过程的记录,最后是决议;
五
发言:发言先举手,主席同意后再发言;对未经举手即发言的情况,与会者有权提醒会议主席
六
议题:一个人的议题要经过别人附合后才能成为会议的议题;会议主席应当复述议题,并寻问是否有反对方发言;
七
顺序:发言的顺序应当顺时针轮换,但支持方与反对方应当轮流发言;
八
礼貌:发言不应当进行人身攻击,否则会议主席可以把发言权给其他人;未经过主席同意,不得进行直接辩论,不得打断别人的发言;
九
表决:同意方应当占大多数才能形成决议,否则不能成为决议;如果出现同意方与反对方相同的情况,则会议主席有权投票;但是决议不得违反合同。
十
决议:会议的结论以“鉴于…….,经某某提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然后由与会者签字。
好东西都有三个特点:
第一、简单!
第二、实用!
第三、便宜!
目前看来,上述10条看似简单,对于我来说,近20年来运用了超过千次以上的会议,被漫骂污蔑超百次,被有关机关谈话超过百次,被拘留传唤十余次,会议涉及人群超过10万人,中间发生了无数惊心动魄之事!
由此总结出来的这一套秦规则,基本上符合这三大特点,希望各位耐心应用!
祝各位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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