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兵律师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10年8月13日广播节目
老赵家为了这次拆迁,兄弟几人已经打了六七架了。这一次,警察也来了,救护车也来了,兄弟7个人伤了6个,最小的弟弟被哥哥砍成重伤,送去了医院。赵老头一共有7个儿子,4个女儿。他有过两次婚姻,所以前3个儿子和大女儿是第一个妻子马某所生。剩下的孩子是再婚妻子陈某所生。几年之后,赵老头、马某、陈某相继去世,老人留下了7间平房,300多平米的宅基地。几个孩子各自成家,只有最小的儿子赵七在老宅中居住。到了2007年,当地轰轰烈烈的开始了拆迁,村里的大喇叭每天昼夜不停的进行着拆迁宣传,这次拆迁,按照平米数和户口要给出大量的补偿,按照拆迁方给出的价码,这套300平米的宅基地,可以换城里两套3居室、四套2居室。
自从拆迁开始,几个兄弟姐妹就不断的来找赵七,要求分割这套老父留下的祖宅。兄弟姐妹们分成了4派:
第一派是老大老二老三,他们认为父亲的老宅子应该由几个儿子一人一份,各占1/7。
第二派是老四老五老六,他们认为父亲的老宅子,应该有陈某一份,因为该房屋是赵家祖宅,老父去世的时候,他已经和前妻马某离婚和陈某结婚,所以房屋应该由作为妻子的陈某取得,陈某后来又去世,所以只有陈某所生的四个孩子有份,每人1/4。
第三派是老七,他作为小儿子,认为农村习俗是养儿防老,既然父母临终前和他共同生活,房子又留给他居住,其他兄弟姐妹又各自有各自的宅基地,这套房屋理应归他个人所有。
第四派是几个姐妹,他们不同意兄弟们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儿子女儿应该人人有份。
由于达不成一致意见,兄弟几个打了好几架,差点闹出人命,并最终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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