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政府回绝莲花河畔景苑6#楼以外业主的加固请求
(2009-10-15 1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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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都公司方案选择检测结果桩基业主闵行区倒楼楼脆脆房产 |
各位莲花河畔景苑在建住宅楼购房者:
十月十一日的检测结果及6#楼加固方案讲解会上,有购房者提出“非6#楼也要加固”及“应延展选择方案截止时间”两个要求,并要求政府对此予以协调。现就协调结果通报如下:
一、
关于非6#楼是否加固
对此,我以政府协调者代表身份向梅都公司转达非6#在建住宅楼购房者的上述意见,梅都公司表示检测结果表明6#楼桩基虽然只是可能有损伤,为确保6#楼基础安全性,梅都公司仍然同意检测专家的建议和政府的协调意见,将确保完成6#楼的加固方案。但对非6#楼,梅都公司认为检测结果表明1#--5#、8#--11#楼是安全的,故不同意购房者的对1#--5#、8#--11#楼也要进行加固的意见。
闵行区政府认为:鉴于上勘院和建科院在政府委托下,已联合对1#--6#、8#--11#楼进行质量检测和安全性评估,结论是“1#--5#、8#--11#楼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总体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满足规范要求”,且为慎重起见,闵行区政府又提请市政府职能部门----市建交委科技委员会再次另行组织专家组对该检测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认为该检测“依据齐全、方法合理、结论可信”。因此,闵行区政府也尊重上述专家意见,只就6#楼的加固进行了协调,而对于购房者要求协调1#--5#、8#--11#也要加固的意见,其心情虽可理解,其依据却明显不足。
对此,敬请各位购房者理解!
二、
关于方案选择时间节点的延展
经政府协调,梅都公司同意1#--5#、8#--11#楼购房者的方案选择截止日延后至二00九年十月三十一日;6#楼购房者的方案选择截止日延后至加固方案实施完毕后的十日内。请各位购房者注意上述时间节点,以免逾期而丧失可得权利。
闵行区政府委托律师:张鹏峰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十月十一日的检测结果及6#楼加固方案讲解会上,有购房者提出“非6#楼也要加固”及“应延展选择方案截止时间”两个要求,并要求政府对此予以协调。现就协调结果通报如下:
一、
关于非6#楼是否加固
对此,我以政府协调者代表身份向梅都公司转达非6#在建住宅楼购房者的上述意见,梅都公司表示检测结果表明6#楼桩基虽然只是可能有损伤,为确保6#楼基础安全性,梅都公司仍然同意检测专家的建议和政府的协调意见,将确保完成6#楼的加固方案。但对非6#楼,梅都公司认为检测结果表明1#--5#、8#--11#楼是安全的,故不同意购房者的对1#--5#、8#--11#楼也要进行加固的意见。
闵行区政府认为:鉴于上勘院和建科院在政府委托下,已联合对1#--6#、8#--11#楼进行质量检测和安全性评估,结论是“1#--5#、8#--11#楼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总体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满足规范要求”,且为慎重起见,闵行区政府又提请市政府职能部门----市建交委科技委员会再次另行组织专家组对该检测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认为该检测“依据齐全、方法合理、结论可信”。因此,闵行区政府也尊重上述专家意见,只就6#楼的加固进行了协调,而对于购房者要求协调1#--5#、8#--11#也要加固的意见,其心情虽可理解,其依据却明显不足。
对此,敬请各位购房者理解!
二、
关于方案选择时间节点的延展
经政府协调,梅都公司同意1#--5#、8#--11#楼购房者的方案选择截止日延后至二00九年十月三十一日;6#楼购房者的方案选择截止日延后至加固方案实施完毕后的十日内。请各位购房者注意上述时间节点,以免逾期而丧失可得权利。
闵行区政府委托律师:张鹏峰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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