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怎么爱国之79(律师工厂 序:律师的前程)
(2009-04-07 17: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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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交通罚款律师社会正义普通公务员北京杂谈 |
分类: 律师 |
2005年春天,我当时开公司的一位同事也到北京创业,为了庆祝我们分别后十三年再度聚首,大家在复兴门一起吃饭。
席间说起北京交通违规罚款的事情,她说从去年七月购车到现在年底五个月里,自己被罚了四次,每次都是贰佰元,共计捌百元,心里很不平衡。
这件事情让我思考交通罚款的事情,以后的一个月里,我问了五、六个有车的朋友,差不多每人每年的被罚款数量,都在五六百元左右。如果按照这个概率,全北京一年的交通罚款的数额可能会是个天文数字:十亿人民币!这笔钱相当于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年财政收入!
这笔钱可以做什么用呢?可以让10万个北京儿童免费看病五年,可以让5万个学生免费上完大学,可以救济5万个失业劳工,可以让2万个退休老人无忧的生活5年,我们甚至还可以想象出更好的事情,因为这是一笔征税之外的收入,从理论上讲,政府应当有一些优惠措施,让公众感觉到罚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政府做为人民的受托人,代理人民治理社会,人民向其支付税收,解决政府工作人员的吃、穿、用。当我们的受托人获得了额外收入之后,公众的利益应有所改善才对,但我们看不到这些变化。
怎么样才能让我们的愿望得到实现呢?
有人说:可以找市长反映。
但实际上没有人去,因为你很难见到市长。
有人说:可以等某人当了市长后才去管。这也不可能,谁都不知道谁能当市长。
有人说:可以向报纸写信。但实际上报纸发表了又怎样,不要说基本上都不会发表,因为报纸的工资来源于财政,而财政局长是由市长任命的。
我们还可以找到很多其他的办法,但是这些方法最大的缺点是没有人愿意做、过程中充满了风险、没有收益,这样就不可持续。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进行诉讼。
任何一个公民,作为纳税人都有权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构公开罚款的帐户以及明确罚款的处理。
法院可能不会公开审理,一审可能会败诉,但是你仍然可以打二审,二审一般也是败诉,我们还可以打再审,再审也会败诉。这一切失败都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有人会说,失败了有什么价值?
我说,失败了也有价值!
对于这种案件来说,不断的保持失败就等于保持了价值,因为失败也可以让公众关注这个案件,在失败案件不断提示之后,人大代表就会关注它,新的立法建议案就会在失败之中开始了。
你看,这就是失败的价值!
有人认为只有成功才有价值,不,有时失败比成功还有价值。特别是那些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他们一开始是往往都是失败的,人类文明的进程其实也是从失败之中开始的。
只是,谁能够首先启动这件事情呢?假设我们给出几个人选,学生、普通职员、律师、记者、企业家、公务员、法官、教授和市长,谁最有可能为公共利益而奋斗呢?
先说学生,学生闲暇时间比较多,处于学习期间,精力旺盛,而且理想远大,本来最有可能启动诉讼,但是,学生也有缺点,就是经济不能独立,无法持续运作这种项目。
普通职员呢,因为平时要上班,如果要写起诉书,只能下班后利用业余时间,但是开庭的话,就得请假了,很少有公司支持职员的这种行为,因为如果得罪了有关部门,可能会失业。
记者呢,记者可能和律师一样勇敢,但是缺少专业知识,例如:诉讼请求是什么?如何进行质证?虽然记者是通过文字发现社会正义,为正义做广告,但是消息的发布需要依赖于报社,这使得他很难独立作业,而且记者的收入相对来说比较低,有时难以持续。但是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很有可能的职业人选。
职业经理人,在公司里面即使是总经理,也没有太大的自由,他只是机器链上的一环,无法独立对公众发表关于社会方面的观点,所以很难对社会进程产生影响。
公务员身为政府一分子,吃住均来自纳税人的供养,按理说应当不辜负公众的期望,但实际上,公务员身在机关,大部分行为并不自由,可能有独立的思想,但却不能有独立的言论,由于没有专业的权益保护组织,他们的地位与普通职员差不多,随时都有被解雇的危险。
法官呢?我想他们当然知道是非曲直。但是中国的法官已经行政化了,司法不能完全独立,他们的言行很大程度上就是执行行政命令,所以法官和普通公务员一样,不能表达自己的建议。
市长呢?更加小心,当市长可能比普通公务员还要累,经常言不由衷、辞不达意,当然通过竞选上去的市长除外,只是目前还没有出现。
教授呢?在少数问题上教授有自己的观点,但是无法行动,因为他受聘于学校,而学校经费来源于财政局,交通罚款有相当于部分缴给财政局,所以教授不敢行动,当然,也许是无心行动。
那么,最有可能是谁呢?我不用说大家也可以看到,只有律师。
在这种为正义而诉的过程中,所需的诉讼知识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种陌生的事情,但对于律师来说,则是小事一件。
律师可以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就可以把起诉书和代理意见写出来,而且立案的过程也不过是件顺便的事情;
律师不必听从某人的安排,不用担心失业,没有额外的花费,全部过程都属于低成本的过程。
同时,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会得到新闻界的关注,或多或少的都可能会被报道,这相当于律师的广告;案件拖的时间越长,广告就越多,所以律师不会担心败诉,律师会因此而获得其他收入。
这种投入产出模式是其他任何一种职业都不具备的,这样,律师在捍卫社会正义的同时,就获得了商业收入,把社会正义、自由与商业利润高度地结合了起来。
认真分析一下,在现代社会里,除了律师以外,其他职业是实现不了这个“三位一体”的功能的。
每名律师都是自由的!他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使其可能成为正义的践行者,同时律师有比较好的收入,不必担心生活得太窘迫,所以,律师在中国有着无比远大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