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驾照吊销了吗?
资料图:李双江探望伤者
一说起中国的法制,就只能让人气愤填膺。何也?在古代的中国,尚有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到了当代的中国,却比几千年前更加落后,真应了另一句古训“刑不上大夫”。悲哀!真他妈悲哀!看官们也许要问,早晨起来你便如此大发牢骚,究竟是为什么?且听我细细道来。
看了上图,大家或许略知一二。这不,李双江之子驾车打人一事已闹得沸沸扬扬,今天早上忽然看到一条新闻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一年,套牌车司机被提请逮捕。各位看官可能要问了“李天一不是都收容教养了吗,你还要怎么样?”大家自己去看新闻,便明白了。
首先,北京市公安局在公布李天一、苏楠二人违法案件时,提到犯罪嫌疑人名字时是这样说的“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全文如下: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21时许,李某(男,15岁,北京市人,学生)、苏楠(男,18岁,北京市人,学生)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其他很多说法也都如此,不知道为何对李天一只称李某而对苏楠直呼其名?个中原因想必大家都清楚。
其次,涉案当事人苏楠被传为山西省公安厅厅长苏浩之子。当然,山西省公安厅不免要大费周折去辟谣了。但是,以现在政府公信力已为负值的情况下,这次辟谣又怕把谣言辟为真理了,这不,媒体人欲起诉太原市公安局,大家拭目以待。
第三,“针对京J79272车辆存在多起未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曾于2011年1月10日至8月29日依规定向车辆所有人李某邮寄了8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告知书》。”这样“带病作业”的车,换作是你我普通俗人,交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第四,“关于案发时苏楠驾驶的机动车悬挂车牌问题,经晋O00888车牌管理机关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认定,并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苏楠案发时驾驶机动车上悬挂的牌照系伪造。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楠父亲)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何以当下套牌车能够大行其道,设若不是此事东窗事发,套牌车是不是仍然招摇过市?
第五,最让我搞不明白的是,李天一被收容了,苏楠被提请逮捕了,苏文斌被拘留了,为何同样是此案中涉事当事人的李双江能够独善其身?何也?究竟是何也?李天一不满18周岁,李双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当然此案中主要承担监护失职的赔偿责任的。可是,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此案中,李某、苏楠的行为不可谓不恶劣,按此法律规定,李双江的驾照应该被吊销的。但是,看到那么多条新闻,却根本无一涉及此事,怪哉!大大的怪哉!
如果,有关部门为李双江的驾照辩护、找借口,那法制岂不纯属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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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果真公正,还怕媒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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