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黑名单”
据媒体报道,央行与电信这个垄断性的国有大企业将联手建立个人信用系统,如果电信用户“无故欠费”,将被列入“黑名单”。
剩下的问题我们可以想象——我新买了一套房子,砸锅卖铁凑足了首期,然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从此准备起早贪黑,劈柴喂马,做个房奴。
填好了资料,又提交了月收入18000元的假证明(按揭中心客户经理唆使的),复印身份证、在一大堆不平等条约上签字画押。“七个工作日就可以放款。”客户经理说。
诚惶诚恐地等了几天,突然接到按揭中心经理打来的电话:“对不起,你进了银行个人信用系统的黑名单,贷款申请没有批准。”
不过,这只是我看了今天南方都市报的社论《央行征信系统不能为垄断行业助威》后,虚拟的一个情节。
情节虽虚拟,但我确实进了他们的“黑名单”。他们,就是每年从我们身上赚取了数百亿元纯利润的中国移动。按照眼下央行与电信部门达成的协议,电信用户欠费,将被银行列入个人信用等级“黑名单”,无法获取贷款。
这么说,欠电信的钱,就是欠银行的钱?如果欠银行的钱,是不是也要被电信“黑”了,无法使用电信业务?
去年底,我到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开户资料变更手续(此前用家人身份证开户),工作人员输入我的资料后,很婉转地问道:“您之前是不是有欠费?”我说不可能啊,天地良心,从来没欠过钱。她说,电脑里有记录,我欠了60多块钱,必须先交清欠费才能开户。
我恍然大悟,可能是一笔历史旧账,让我有幸进了他们的“黑名单”——
N年前,我第一次使用手机,是在一家叫着“宇航”的电信公司开的户,每月从银行划账交费,有时余额不足时也用现金交费。总之,我从未欠他们分文。
未曾想,两年多后出现了一个小摩擦。记得当时每月交费最后时限是20日,我一看账户上余额不足,赶紧到报社后面银行存钱。存完后还是不放心,担心当天划不走,造成欠费,便又在银行柜台用现金交了当月的话费(银行可以代收)。
不久,我发现它在收了我的现金后,又通过银行从我的账户上划走了当月话费,重复收费。我想,这可能是一个小差错,情有可原,遂打电话给宇航公司,告知情况。工作人员在确认重复收费的事实后说:“重复收取的费用可以退给你,请你带身份证,到陵园西路本公司营业厅办理。”
我感到不悦。既然重复收费已经查实,你通过内部审批程序,退回到我的账户上不就行了。再说,这是你的错误,为何要我本人亲自到营业厅办理呢?我据理力争,未果,不再理它。
很快,下个月20号又到了,我查询当月话费后,确认他们欠我的费用和账户上的余额足够支付。我没有存钱,看他们如何处理。
大约一个星期,手机被停止使用。记得那天我正在外地采访,愤怒可想而知!无奈,委托一个同事去办理,但被拒,理由是,需要提供我本人的身份证,没有通融的余地。
回到广州,打电话给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要求他们将重复收取的话费退回到我的账户,或者作为当月的话费。可对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有一个条件:让我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持我的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
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喜欢在涉及权利的问题上较真。明明是你错了,却要设置苛刻的程序,让我跑到营业厅排队办理,这没有道理。作为权利对等,你反而应当上门把钱退给我。
接下来的N年,这家公司不断发函威胁我,让我主动交清欠费,“以免讼累”。如此多次,我先是不理它,后来以牙还牙,书面告知:是你欠我的费用在先,我欠费在后,而我欠费是由于你重复收费造成的,因此,我交纳欠费的前提是,你必须先退还欠我的费用。
他们大约觉得在法律上不占上风,再次发函时降低了调门:只让我交清所欠的话费本金,免除滞纳金。我仍不饶:既然我欠你的钱可以收取滞纳金,同样,你欠我的钱我也可以收取滞纳金。我天天跟法律打交道,无惧讼累,想上法庭?哥们陪你。州官能放火,百姓就能点灯!
口水仗打了多年,后来不了了之。我原以为庶民就此胜利了,没想到他们把我列入了“黑名单”——宇航公司的电信业务并入了移动公司,中国移动将我的“黑名单”遗产继承下来。
我向工作人员简单说明了情况。她说,这60多块钱是“保号费”(在停机时,号码仍保留数月),不是话费。这表明,他们还是用那笔重复收费冲抵了话费,连存折上仅有的几十块钱也被他们刮得干干净净。
得饶人处且饶人。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和蔼,我补交了60多块钱的“保号费”,变更了手机开户手续。
虽如此,心里却还是犯嘀咕——我交了60多块钱就洗白了吗?我的“黑名单”是否删除?删除后还有没有黑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