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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PTV的论坛里和各位达人的讨论,受益颇封。其实IPTV和DVB的监管存在最优和现实两种方案,但无论是那种方案都不应该仅仅是两项业务的考量,而是要上升到如何监管电信和广电的问题。
从最优的角度看,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的模式。通过一个部门FCC实现对电信和广电的双重监管。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对内容的监管有一定的特殊性,至少可以做到一个部门对电信和有线网络实行监管,同时由另一个部门对内容进行监管。
如果形成一个部门,那么类FCC部门是否应该实现不对称监管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从业务内容上看,当前:
有线网络负责视频传输 100亿
固网负责固定语音和数据业务 2000亿
移动负责移动语音和数据业务 3000亿
在1996年以前,美国的有线网络和电信是不对称开放的,当时不允许电信从事视频业务,但有线网络通过改造确可以从事语音和数据(互联网)业务,并对ATT等电信巨头进行了几次拆分。分析其原因:美国的监管目标是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也就是美国公民)的利益,监管的方向是保护弱势,限制强势运营商。
那么在中国,监管的顺序就应该依次为: 移动, 电信, 然后是 网通,联通和广电的弱势运营商。
从这个角度看,应该首先开放语音和数据业务给广电。
然后允许电信进入到移动业务。
最后开放固定的语音,数据和视频业务给移动。
时间选择上,可以给弱势运营商2-3年的缓冲期。个人认为,开放以后,不需要国资委拉郎配,商业利益也会驱动广电和网通合作或合并,而开放移动业务给固网后,固网运营商和弱势移动运营商(联通)的合作也是可以期待的。
最优方案下,到2010年,全面竞争的三大全业务运营商可以期待。同时在监管方面,应该要求三大全国运营商彼此之间开放网络,同时对诸如ISP增值服务商无条件开放接入。
以上只是最优的设想,但现实情况是:广电总局不会,至少是不愿意放弃对有线网络的监管权,而信息产业部自然不会关心不是自己孩子的利益。考虑到电信和广电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广电事实上已经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被边缘化,唯一能作的只能是奋起反抗!
在电信内部,即使信息产业部想充分引入竞争,作为国资单位,对移动,联通和网通等电信运营商也有发言权的是国资委。国资委监管的目标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所以,电信改革的出发点不断在打破垄断和保值增值方面摇摆。
同时,当净资产保值和增值作为考核目标时,强势企业反而具备了要挟监管机构的能力,大家看看石油,石化以及电信企业,哪个不是在利用自身优势要挟国家。从以下言论中可见一斑:
中石油是按照国际价格卖石油的,2005年赚的是盆满钵满,国有资产实现了增值。
电信如果不进入IPTV,电信会灭亡,资产自然没有了。
中石化终端油品不能涨价,结果造成油气短缺,最后政府补贴100亿等等。
企业的目标是盈利,电信,石油和石化是这样做的,本无可非议。但有趣的是,监管层认为企业因为是国有,所以在为全民谋福利,全民的利益当然应该维护。正是这样的出发点,美国的监管引入了竞争,中国监管的最好结果也是寡头垄断。
竞争也是有的,电信想打破广电的垄断,电网想打破煤炭企业的垄断。。。反之亦然。屁股决定脑袋,而屁股坐在哪里才是最关键的。
记得一位知名的经济学家说过,全民是虚无的概念,我愿意加上一句:消费者才是实在的。
写到这里,似乎又到了我最不愿意讨论的问题上,嘎然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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