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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罪行。那么,你认为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中也会有“强奸行为”吗?产生这种“婚内强奸行为”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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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9岁的红莉是一位无职业的家属,丈夫是一位普通工人。平时红莉和邻里们的关系处的十分融洽,对丈夫也是相敬如宾,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虽说家庭经济并不富足,但一家人生活的甜蜜幸福。但前不久的一天,红莉突然向邻居王大妈哭说着要与丈夫离婚,这让王大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红莉说,她并不是不爱家庭,也不是两口子感情破裂,而是她无法忍受她丈夫强迫她过性生活的行为。红莉说:“结婚五年来,我最讨厌的就是他这种行为,他爱喝酒,每顿饭前都要喝上二三两,我体谅他工作累,对他的任何要求我都百依百顺会,他的性欲很旺盛,每次喝了酒就提出性爱要求,有时候大白天的他也要,我以前是积极配合他,但渐渐的有些忍受不了了,对他的这种行为十分恼火,因此常常拒绝他,开始他只是骂我几句,见我不愿意就算了,可后来,他才不管这些呢,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他都会强行我满足他的欲望,前几天,我不愿意,他还出手打我。”红莉说到这里巳泣不成声。在丈夫的暴力下,她只好无可奈何地屈从,她感到屈辱、无助,红莉问:本来属于夫妻正常生活的性行为,为啥会变得这样无味,令人讨厌,甚至是恐惧呢?
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是维持婚姻幸福 ,促进夫妻感情的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没有性爱的婚姻如同世界上没有阳光雨露一样。那么,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关系中,也会发生强奸行为吗?
女性观点:不必牵就不懂得尊重你的丈夫
叶女士(28岁,企业机关干部)过夫妻生活是双方的事,作为丈夫应该体谅妻子,千万不要存在“过性生活是丈夫的权利,我需要你就该满足我”的想法。这是大男子主义思想,很多妻子都很讨厌这种丈夫,性生活是男欢女爱的行为,如果丈夫只图自已的需求不管妻子的心情,这种过程根本就说不上欢乐,强行妻子作违背自已意愿的事这是对妻子的不尊重,是一种侮辱妻子的暴力行为,作为妻子早就该与这种丈夫说“拜拜”了。
罗女士(中学教师,31岁)性生活是夫妻间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这也是一种生活艺术,对妻子来说,如果丈夫有要求但自己一时不愿意,拒绝时应该温柔委婉地向丈夫说明理由,丈夫一般都能够谅解的。当然,如果你说话生硬,语气不委婉,结果就会让丈夫生气,那会让丈夫受不了,如果是性格刚毅的不会体贴妻子的丈夫,那就会有可能导致丈夫强行与你作爱。红莉的丈夫也许就属于那种性格刚毅且不会体贴妻子的那种男人,这种男人有极强的好强心里,况且红莉是无经济来源的家庭妇女,这种现状就会使她丈夫产生“你是靠着我生存的,你就该听我摆布”的想法。要改变这种现状,离婚不是办法,建议红莉走出家庭,建立自己独立生存空间,让丈夫明白,我们是平等的,我们应该互相关心体恤。
袁女士(30岁,公司职员)我也很讨厌酒后作爱的男人。我丈夫就是那种人,从心理上说,借酒助性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丈夫酒后作爱,性欲强而且快,还没等妻子出现性情时就要求与妻子过性生活,而且满嘴的酒味,妻子是无法有性致的,更多的时候是照顾丈夫的情绪,这种性爱与强奸没有什么区别,这里也反应出作丈夫的太自私,完全没有考虑妻子的需求,天长日久,很难达成和谐,只能用“性发泄”来形容,为此,我选择了离婚,现在的离婚案中好多都是因为性不和谐而离婚的。我们追求婚姻质量,性生活也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更不能容忍丈夫的性暴力行为。
韩女士(42岁,妇产科医生)我接触过几例遭遇婚内强奸的病人,这类人中,大都文化程度不高,而且有一半以上的妇女是无经济来源的家庭妇女,这种家庭现状就注定了她们的遭遇的发生的必然性,家庭靠男性支撑,孕育了男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靠男人生活,自然而然地对男人就会百依百顺,有位女性说:“丈夫找钱那么辛苦成家娶妻不就是为了这方面的满足吗?我又怎么好拒绝他呢?”从男性心理角度看,有的心理学家认为,男人把性生活看成是自尊自信的基础,遭到妻子的拒绝后,男人会产生不安情绪,为消除这样的情绪,男人就有可能采取暴力获得,在暴力过程中妻子会遭受心身伤害,由于妻子自身的原因,也无法抗拒丈夫的暴力,也就只好顺其自然,任其发展。我认为要消除性暴力的最好方法就是女性要自强,在家庭中要有与男性一样的平等地位。
男性观点:“婚内强奸”危言耸听
朱先生(37岁,音乐制作人)我们不能回避性暴力对妻子带来的伤害,我以前就有这么一次,事后我发现妻子闭着双眼,眼里流出了委屈的泪水,这时我才明白,我对妻子的伤害有多么的大。为这事妻子有近一月的时间不与我同床,我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请求她的原谅。性暴力这种行为是破坏爱情的罪魁祸首,但对于男人来说,面对自己喜爱的同床女人,肯定想拥有她占有她,这个问题妻子也应该理解,如果某一天你的丈夫不想与你过性生活了,那才是婚姻危机到了的时候,因而我认为,丈夫某一次两次强行与你发生性关系了,作为妻子你要理解他,其实哪个又不知道性爱是双方的事,双方的欢乐才是真正的欢乐呢?
尹先生(31岁,教师)“婚姻中的强奸行为”这种字眼太危言耸听了,夫妻间的性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存在强奸不强奸的,而人们在提到强奸时往往又是保护妻子,这里面更深沉的原因就不去追究,比如丈夫为什么要这么做,妻为什么要拒绝,这一系列的问题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一般人都说要丈夫理解妻子的性要求,性心理,而作为妻子的呢?是不是也理解丈夫的心理生理因素呢?我个人认为,许多所谓的“婚内强奸”案的处理对丈夫都是很不公平的。
欧先生(38岁,电脑销售商)夫妻之间产生的性强奸的原因我想是由于夫妻间长期性生活不和谐而且没有性爱艺术造成的,在传统的观念中,认为男性主动女性被动,这是不利于过好性生活的,理想的做法是男女平等,轻松自如,这样就不会产生性生活厌烦,双方都能感到快感,如果夫妻间长期没有性生活欢乐,产生了厌烦,男方又很主动,妻子多次拒绝丈夫后,要么产生感情破裂,要么出现“婚内强奸”,这种现象的产生双方都有责任不能单一的指责男方,当然,性生活中丈夫也要理解妻子的心情,女人的情绪容易波动,而且乐于置身在浪漫的情调中进行,而男人性欲来的快,如果你爱妻子就应该尊重她理解体恤她,一个连自己所爱的女人都不会心疼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更不是称职的丈夫。我说,如果那个女人遇到这种丈夫,最好是早早与他离婚好。
况先生(40岁,文化干部)我敢说,每对夫妻之间都有你说的那种“婚内强奸行为”,一对夫妻每次过性生活不可能每次都是很快乐的,也不是每次都是双方很想的,这里面就存在着理解双方的问题,妻子情致高时,丈夫可以给她性爱,丈夫需要时妻子也可以接受,既使你的心情不好,你也不能拒绝,有人说:“拒绝对方的性要求尤如拒绝对方的精华”,也许通过性爱你烦燥的心情会有所改变,性爱本身就能消除烦劳,增加生活的勇气,有一种心理疗法的作用,如果遇到丈夫要与你强行过性生活,你就大呼大叫“强奸”,你没想想,丈夫该如何面对你给他的罪名。最终受苦的是你们的爱情婚姻家庭。因此,我认为,其实这种现象很正常,那个丈夫敢说他从来就没有强迫妻子过性生活?
笔者观点:医治婚姻中的强奸行为
有人说,性生活宛如一章复杂的乐谱,为了达到乐声的协调、和谐,双方都应该同时担任指挥和演奏员的职能,这就告诉我们性爱生活是双方密切配合努力的结果,主动与被动其实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绝不能消极对待。产生“婚姻强奸行为”的原因很多,但重要的也是致命的一点是,消极对待性生活,不管你是处于什么社会地位,不论你的经济处于富足还是贫穷,你都不能忽视性爱给你带来的欢乐,不能忽略了性生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婚姻治疗专家指出:性爱是情爱的高潮期,夫妻交合时产生的生理快感和心理愉悦,有助于培养夫妻双方的感情,增加对方的关怀和体贴,使心灵更好地沟通和交流。笔者认为:治疗“婚姻强奸行为”的最佳处方是:夫妻双方主动积极寻求性生活的快乐,理解体贴对方的心理需求和感情流露。